总体挺好的,也有很多让人感动的地方。但是很多细节经不起推敲,我就随便说几个。
1,第4集 侯贵平与李静在宿舍亲热,被黄毛叫开门一脚踹在地下,缺乏生活常识
镜头给出的暗喻就是侯贵平跟李静刚亲热完,盖着被子,侯贵平说忘不了女学生被黄毛拉上车的时的眼神云云。然后突然外面猛力砸门,那就是个一览无余的开间,侯贵平喊着是谁,竟然就贸然开了门?试想一下你在外面开房,外面突然砸门,也不告诉你是谁,你敢在女朋友没有穿好衣服的情况下开门?或者说,你敢在女朋友还在床上的情况下去开门?只要一开门不就谁都看见里面怎么回事了?而且,之前侯贵平已经与黄毛发生了冲突,还能这样一丁点警惕性都没有?正常人都不会,这个桥段,无知到荒谬。
2,侯贵平与黄毛喝酒,不符合人之常情
面对一个害死自己学生的流氓,侯贵平正在到处举报的期间,这人拎着酒和菜进来跟你和解,你能跟他坐下喝酒?完全不符合常理!
3,凶手在审讯期间被李建国杀害,然后毁尸灭迹,严重违反证物规定
这一段最离谱,凶手是在公安局审问期间死的,死因存疑,尸体本身就是物证,根据规定,应当在严密的看管之下。这时候李建国已经被停职。而无论是在医院太平间(停尸房)还是公安的物证库,都必须要有相关手续才能接触到物证,更不用说领出尸体,运送到火葬场火化。仅凭死者亲属,没有司法部门的手续,就将尸体领出来,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4,派人在江阳家里藏了三十万现金,不符合常理
江阳在危机四伏之下,警惕性理应非常高。但他的家里(根据剧情,他连套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也就是个出租屋,面积更不可能很大)被人藏了30万现金,那可是一个书包大小的物体,竟然毫不知情?让人匪夷所思。会所服务员作证说江阳经常出入,讯问人一定会要求证人说明江阳至少最近几次来的具体时间,用技术手段和其他旁证,与江阳的轨迹进行核对很容易分辨真伪。拍了照,自然会拍到放钱的皮箱,当然也需要在江阳家里搜出来这个皮箱。或者说,栽赃的30万上哪里能体现江阳的指纹和痕迹,如果能够确认就是他收取的。这都是逻辑缺陷。
5,纪委到检察院询问江阳,违反机关规矩
江阳接到院里电话,直接到了会议室,纪委同志坐中间,检察长在旁边。一开始检察长还维护江阳清廉,纪委就突然拿出举报的照片,检察长一脸懵逼被照片雷到。编剧显然没有机关工作经验,纪委到单位拿人,特别是江阳这种芝麻绿豆官,正常程序要先与单位纪检组、单位主责领导充分沟通,说明白情况,否则单位一定不会让纪委随便拿人的。说白了,能保的一定要保,否者这人进去了万一说点单位其他的事情怎么办?也就说这些照片和其他证据,一定是先给单位领导看过了,保不住,才叫当事人出来,准备留置。所以怎么可能出现证据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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