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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ewtaizi (newtaizi),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广电通知大还是国家法律大?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Feb 14 15:05:03 2023), 站内
胡编道:
支持永久封杀和认为应该给劣迹艺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机会的声音都找到了依据。前者援引的是广电总局2014年的一则加强管理的通知,其中一条明确写道:“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认为应该给出路的人则援引《禁毒法》第52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另外还援引《监狱法》第38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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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广电通知说的有此行为者不得,是指正在有此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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