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70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思路
发挥体育考试的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利用现代化的测试仪器,采用规范的技术、方式、方法组织和开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继续深化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逐步调整体育统一测试项目、评定标准及分值。
二、考试内容和分值
2020年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纳入升学考试成绩总分,面向全体初中毕业学生实施。体育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满分18分)和体育统一测试成绩(满分12分)构成。平时成绩由体育课成绩(满分7.5分)、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绩(满分2.5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满分8分)三部分构成。
体育考试成绩量化办法如下:
(一)体育课考评成绩的量化办法。体育课考评是对学生在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完成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综合考评。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统一制定的初中体育与健康课教学大纲要求的学时和内容开展体育教学,依据《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估与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考评办法。每学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评是根据学生体育课出勤和掌握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知识、技能与技巧情况进行评分,评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成绩分别为1.5分、1分、0.5分、0分。每学期满分为1.5分,五个学期累计满分为7.5分。
(二)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绩的量化办法。各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依据学生的表现和出勤情况,记录学生考评成绩。参加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缺勤次数每学期累计不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次数每学期累计不超过应出勤次数1/3的可记满分。学生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绩每学期满分为0.5分,五个学期累计满分为2.5分。无故不参加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学生不予记分。
(三)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的量化办法。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是对学生七、八年级每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的综合评价。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配备必要的测试器材,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范要求,统一项目,统一测试,确保测试数据准确真实。学生在该学年认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完成测试,成绩真实可靠的,可评定为满分,否则按0分计算。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每学年满分为4分,两学年累计满分为8分。
(四)体育统一测试成绩的量化办法。体育统一测试内容分为必测项和限选项,共计三项,内容和分值如下:
三、成绩评定
1.凡正常参加统一测试的考生,根据评分标准按考生实测情况评定成绩。
2.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考试成绩以满分30 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3.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平时体育活动和统一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考试成绩按18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4.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统一测试长跑项目的考生,可申请该项目免试。该项目成绩按必测项目成绩满分的20%,即0.8分计算。
5.在统一测试过程中,因突发伤病中途退出测试或因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测试时间的考生,可不再继续参加该项测试。必测项目成绩按0.8分计算,选测项目成绩按0.5 分计算。
6.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测试的考生,可以有一次在所属区测试时间范围内选择测试时间的机会。如因个人原因仍不能参加统一测试,可申请免试,其成绩按0 分计算。
7.持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七年级第一学期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市就读的考生及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体育测试。2020年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12 分,限选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9 分,考生实测成绩按以上分值转换后计入升学总成绩。
四、组织和管理
(一)体育考试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市教委体美劳处负责平时成绩汇总上报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体育统一测试的组织管理、伤残学生免试的审核认定及体育考试成绩的合并工作;各区教育局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各学校将核定后的学生平时成绩,录入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打印毕业班成绩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各区教育局将本区所有学校学生平时成绩汇总,经主管局长签字并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纸质稿、电子版各一份,于2020年1月2日上报市教委体美劳处。市教委体美劳处汇总后,转至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为保证体育统一测试考场的封闭性,避免天气因素的影响,指定的考点必须配备有400米标准田径跑道和体育馆。
(四)市教委直属学校的体育考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所在地区统一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和学校要本着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对国家和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各区教育局要发挥政府部门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完善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体育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并主动利用多渠道、多角度做好教师、家长、考生的宣传教育工作。要使他们全面领会体育考试的目的、意义,指导他们熟悉规则要求和掌握正规的考试方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设立并公开本区专门的体育考试咨询电话,及时准确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种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化解体育考试过程中家长和考生中出现的舆情动态。
(三)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和学校要按照《通知》的基本原则和思路,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制定体育统一测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区教育局要制定本区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四)严格体育统一测试工作的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对考务人员队伍进行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加强测试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准确性;要加强对体育考点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人为因素的干扰;要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常规体检,防止体育统一测试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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