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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aoLee (老李),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哏都民风淳朴,打官司只索赔300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Mar 23 17:35:18 2022), 站内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9日17点39分,李某某在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超市购物,并在行走途中滑倒,李某某随即报警。因双方当时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故自行前往医院就诊,当日诊断证明书载明:“左膝关节肿痛待查,左膝关节挫伤。建休三天。”李某某为此花费医药费287.8元,打车费18.1元。2021年6月29日,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担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经法庭调查,事发当日的超市监控录像显示,案涉地面确有一小块深色不明物体,李某某因踩到该深色不明物体后滑倒,导致左膝着地,另外,监控录像还显示在李某某滑倒前已有数人经过该地。
【裁判要旨】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作为超市经营管理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场所。从事发时监控录像可以明显看出,案涉地面上确实存在一小块深色不明物体,结合原告提交的照片,足以证明原告确系因踩到该物体滑倒而致伤。从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出,被告在一段时间内并未对事发路面进行及时清理,导致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安全通行有必要的认识,其通行时负有观察环境、谨慎行走的一般注意义务,且在其滑倒前,业已有多人安全通行,故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其自身疏于对路面的观察有较大关联。因此,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和本案案情,酌定被告承担30%的侵权责任。
消费者维权“普法大礼包”,请查收!-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https://tjnk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771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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