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说我看见的事情吧。
1. 结婚。女方当天反悔,南方派人去迎亲,女方说不结了。男方爸爸气得把办好的酒席的部分菜扔鱼塘里。大队书记大怒,说浪费食品,要抓起来。族里大佬(那时候不讲究宗族,但是暗流还在)出面,让大队书记处理此事。大队书记一看是结婚毁约的事情,立马溜了,说大家都学毛 选的(那时候的时髦语),不用他出面。
2. 结婚。男方说,不结了,女方当这亲朋好友的面大哭。
3. 孩子考上大学,没有学费,申请学费的贷款,银行不搭理。老爸气得自杀了——政府一看坏事了,送了一笔钱让孩子上大学。
4. 在城里听说朱熹 过了,当作特大新闻告诉大队的人。结果,大队书记下令绑起来,并报告给公社。还说,妖言惑众,情节极其恶劣。幸好后来消息来了。大队书记去叫去公社开会,商量丧仪(全国人民基本都参加)。
……
很多事情,对当事人来说,确实挺灰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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