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看节省的绝对值啊,人家缴纳的绝对值更多。已经在阶梯税率上设置了对高收入的累进,就已经是相对公平了。
【 在 venusfruit1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穷人富人每年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每年合计扣除36000元,因为多出来的专项附加扣除,穷人百分之3的税率减税1080元,富人百分之45的税率减税16200元,按照都发钱相当于不发钱的理论,这不相当于给高收入群体每年15120元补贴么?穷人屁也没得到。所以专项附加扣除这一块直接抵减税额才比较合理,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PEEM00」
--
FROM 125.3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