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或多或少的给自己找点不自在和不痛快,为无趣的当下生活,为青春的逝去,为想重返过去的美好岁月。
看到了加缪的《重返蒂巴萨》,稍微有些释然,这或许就是读书的意义--通过作者的表达获得一种共鸣:
1.我不能在时间之流中逆行,不能把我爱过的、已在很久之前骤然消失的面貌重新给予世界。
2.重返度过青年时代的地方,希望四十岁时重新体验爱过或二十岁时极大地享受过的东西,不啻是一种巨大的疯狂,而且几乎总要受到惩罚。
这种还时不时找不自在和不痛快的状态是不是到了50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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