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分的酒店或者民宿尽量不要去碰,
以前我在青岛海边预订过一次酒店,
发现它是5分满分,
入住后,感觉达不到满分的标准,
最多4.5分。
退房后,
几次三番的被酒店客服骚扰要求打满分。
后来估计是有多个客人举报,
携程对那一家酒店进行了处理。
【 在 Richard6 的大作中提到: 】
: 作为一个经常在外旅行或出差的人,可以非常确定地说,这是我上千次在外住宿中最恐怖的一次。
: 七月底来到成都,最开始只定了几天的民宿,后来因为疫情,无法回北京,就和民宿老板(云晓时光酒店公寓,老板蒋晓云)商量,包月长住。八月底成都又是一波疫情,就又续了一月。但这次和老板讲好,如果疫情未到一个月结束了,可以提前回去并将未用房费退还。9月16日晚,我和她讲成都疫情好转了,我准备过几天走,所以提前通知她,她说提前走不退钱,我说您开始答应得好好的,我这边也有录音,她才悻悻作罢。9月17日上午,我正在房间里开电话会,听着旁边房子一直在大声吵闹,好像是蒋晓云的声音(蒋晓云实际上是二房东,在这栋商住楼里从多个房主手里拿了十多间房子,自己经营民宿,赚差价),这一排房子旁边还有两间房是她经营的民宿。虽然吵闹声很烦,但也只能忍了。突然有敲门声,开门见是蒋晓云,她一脸怒色,说要把门口一张大桌子放进我的房子。我探头看了下,按照地上划的线可以判定这张桌子是刚从吵架声传出的那边推过来的,她们已经吵了一个半小时,我不知道她们还要吵多久,我怕桌子弄到这边来,她们再跑到我这边来吵;而且作为民宿老板,她每天的工作是要接触很多外来的人,而成都当时的疫情才刚刚缓解,很多地方还没有解封,看她没有戴口罩(这本身就是严重违反成都防疫政策的)我和她讲,我正在忙,可不可以缓一缓,到下午或者明天再搬进桌子,我这会儿不太方便,就关上了门。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情绪很激动,在门外开始大声怒骂(直接最肮脏的话问候对方家人长辈的那种),大声嚷嚷:“我的房子,我就要进来,我就要现在放桌子),并开始按密码(民宿的门可凭密码打开)试图打开房门进入。我只得又打开门,跟她讲:按照法律,在正常租住期间,未经我的许可,她是不能随便进入的,请她自重,她如果继续这样我将只能报警。面对她的继续砸门以及肮脏的乱骂,我只好拨打了110。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间里,她又几次试图进入,前前后后开门关门有五六次。不管她骂的多脏,我不能和她有任何身体接触,因为我是男性,一旦动手,法律层面上只能是我吃亏。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努力把门关上,因为男性的体力优势,虽然她总是试图用胳膊,腿阻挡不让我关门,我每次都能成功把门关上,只是要在关上门后听她歇斯底里的脏话叫骂。但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最后一次关门的时候,她竟然把手伸到门框上试图阻止我关门,而我在盛怒之下也没有看到她的手在门框上(我的眼睛当时是看着她的脸以及门),这时听到她一声大叫,说夹到手了,我不知真假,只能在门后听着,并等待警察到来。她打电话报警,说被人夹到手,并喊来了她儿子(她和她儿子一起经营云晓时光民宿)。几分钟后她儿子来了,用脚多次猛踹房门,冲到看热闹的邻居家里说要借刀子,扬言要拿刀子捅我,后来警察终于赶来了。
: 我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蒋晓云母子说先去医院治疗再过来,警察同意。几个小时后她们终于来了,她们提供的伤情报告,据民警对我的通报,是“头部XXX,手指几处挫伤骨折”。本来作为一个普通的纠纷,警察是打算通过让我们在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居中调解解决问题的。得这个伤情报告后,因为按照这个显示的伤情已经达到法律意义上的轻伤级别,构成刑事案件,我被带到审讯室继续进行审理。前因后果仔细录了口供,我表示:“如果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是在看见对方的手在门框上而故意关门,我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的顶格上限,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如果真的那样做,那实在是太恶毒,突破人类底线,应该下地狱”“关门时只听到她喊手被夹了,她的头和我有什么关系?总不能把和本案无关的问题都拿来安给我吧?另外现场看她的手受伤应该没有那么严重”。最关键的是,调取察看了现场的各种录像视频后,值班民警明确告诉我“证据对你有利”“不是谁受伤谁就有理”“她说的头部的事情和你完全没有关系”。9月18日下午,在被整整羁押一整天后(除了被提审,就一直坐在一个条凳上,24小时,腰疼得不行想站起来原地活动下,也会被看守喝令立即坐下)我终于得以走出派出所,值班民警对我说:“知道你着急回北京,但最好等个两三天再走,因为这个案子还需要你再来一次派出所,应该就是这一两天的事情,但下次你过来就应该很快。如果你回了北京,这件刑事案件的了结又必须你本人过来成都,两边的疫情可是够你折腾的。”非常合情合理,于是我就退了第二天的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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