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的管辖权更多的是指外国人犯罪。至于域外执法,无论双方签了什么样的协议和条约,肯定是具体案件相互协商,才能共同执法,没有说什么我国有权利不和你协商直接去你的国土上执法的。具体到这个要么是个自杀事件,要么是个一般刑事案件,根本没有什么联合侦办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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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v-@vivo V2227A
你要明白基本概念,什么是管辖,什么是属人、属地管辖,什么是普遍管辖,有管辖权是第一步,可以管。至于是不是真要管,如何管,那是后面的事,现实中大部分国家这种情况都不太能管,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也有很长路要走,毕竟涉及国家主权。
以后随着我国对外投资的逐步扩大,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比如非洲开矿工人被杀了,或者哪里又有排华事件了,最终我国肯定会管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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