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朋友去一个游乐园玩,租了园内一个小三轮电动车(速度最高5km/h),大概开了12分钟左右,行至北门附近,发现有停车场闸机,距离大概10来米。以为绕不过去,准备折返。碰到门禁口保安招手,示意我们可以过去。让我们驾驶小电动慢一点过去。于是我们就在他的指导下一直慢慢挪过去,在靠近闸机两米的位置,闸机杆还没起来,保安却仍在一直喊:慢一点、慢一点;于是我们继续前行,大概到距离一米位置闸机杆才缓缓升起,但因为小电动车并不好控制,需要松开电油门才能停车,而不是像传统小车一样有刹车在左手边,我们便撞上了闸机杆(小电动顶棚撞上)。随后我们继续驾驶小电动行至100米远的另一个门口,那边保安在距离我们4-5迷处便按下了闸机钥匙放我们通行;但我们被刚刚撞杆那边的保安追上,说我们撞损了闸机杆,需要我们回去处理,于是又折返,再此经过另一门口,保安依旧按钥匙开闸机、我们顺利过去。回到撞损闸机口,保安的意思是要求我们赔偿,声称我们操作失误撞上闸机杆。我们不服、遂后续不断有安保部经理、交通辅警处理此时,一直持续三小时,无结果,最后离开公园去派出所备案不接受调解结束。
我们的观点是这样的:(1)我们只是普通游客,电动车是园区的,我们也付费租了园区电动车游玩,但是园区电动车路线并非闭环,需要两次经过北门停车场闸机才能闭环。那么公园方必然有义务再我们经过闸机的时候促使我们顺利通行。而事实闸机是为汽车设计,对小电动车极其不灵敏(大盖下午3点多,公园安保经理人员尝试开摩托车经过往返多次,均无效,可以查监控证明),我们是在公园职工保安的指引下去靠近闸机而擦上的,且电动车是公园盈利工具,其操作方式与传统电动车相比有很多不便之处;我们主观上并无故意撞击,也非在游玩过程中失误撞损公园财物,所以单从事实上公园管理方对此事就应该负责任;更过分的是,我们再争论过程中发现,这名保安跟另一门禁的保安一样,手上有钥匙,居然不提前打开闸机,而是示意我们一直慢一点的过去(也没有示意我们停车)。
--
FROM 110.6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