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了!连吃村民家17只大鹅,是它!
黑龙江日报2021/08/14 16:37
“我抓住一只偷吃大鹅的‘野狸子’,弄不准是不是保护动物。”8月13日上午,牡丹江边境管理支队三岔口边境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东宁市新立村村民缪洪贵称其在家中捕获一只像猫一样的动物。
记者从牡丹江边境警方了解到,接警后,三岔口边境派出所副所长李敬韬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只像猫一样的小动物被关在笼子里,身体细长,耳朵尖尖,上蹿下跳很是凶猛,看着有人接近笼子时,嘴里会发出嘶吼声。
据缪洪贵介绍,去年冬天至今,他家陆续有17只大鹅被野生动物吃掉,但由于鹅被吃掉都是夜间发生的,他始终没有发现到底是什么动物吃了鹅。
8月12日白天,缪洪贵无意中发现一只群众俗称“野狸子”的动物拖着一只鹅进入了庄稼地,等他追过去后发现,鹅身体已被吃掉一大半。“为了避免再有鹅被吃,我找来一个大号的捕鼠笼子,用被‘野狸子’吃剩下的鹅头当诱饵,夜间安放在鹅圈附近。结果8月13日上午发现,抓住了昨天看到的那只‘野狸子’。”缪洪贵说。随后,因为弄不准“野狸子”到底是不是野生保护动物,村民第一时间向三岔口边境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派出所通报后,东宁市林业草原局工作人员李刚也第一时间赶到了缪家。根据李刚的鉴定,这只“野狸子”学名叫“北方豹猫”,是2岁龄左右的亚成体,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这只“北方豹猫”已被移交给东宁市林业草原局,将在健康检查后选择合适时机,送至距离村民居住地较远的深山放归。
边境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捕猎、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群众若发现以上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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