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有人思考楼主讲的漏洞之处的。
美国本土的人为什么不搞这些呢?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并不好做且容易赔钱,可能有吃到肉的时候但更多的时候是挨打。
楼主完全是传销的套路:只宣传传销赚钱,却对加入传销的大多数人赔钱避而不谈,不就是拉人加入吗?
一大堆回帖附和的,呵呵。
tro禁令,实质上和国内的诉前财产保全类似,你猜国内为啥财产保全也不是常见呢?是国内不知道有财产保全的法律工具吗?
【 在 ly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国本土的人也可以这么做,不是更好搞到钱吗?为什么本地人不搞这些,他们更有熟悉美国的法律和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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