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问一下:
1.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劳动者拒绝调岗,仍然正常打卡上班,但是没有在新岗位工
作。用人单位这时候能够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吗?如果劳动合同中
没有关于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不服从调岗或工作安排就是严重违纪的约定。
2.
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劳动者拒绝,之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安排工作,而是
一直让其处于待岗状态,只发放本市最低工资。这种情况下,如果后续法院认定单位调
岗是合法的,那么期间的待岗工资可以要求按照正常工资支付吗?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
待岗工资的规定,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是不是只要员工正常上班,没有出现劳动
合同中约定的扣除工资的情形,就得全额发放工资啊
【 在 bznnd 的大作中提到: 】
: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益有余。
: 劳动者是弱势方,尤其是一些大单位大公司大厂,实力雄厚,人力财力资源都不是打工人能抗衡的。
: 根据我们十多年劳动争议代理经验,从败诉的案例中总结一些公司裁员过程中挖的大坑,供打工人参照。当然,公司老板HR可能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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