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要书面提出异议的话不就激化矛盾了吗?
【 在 bznnd 的大作中提到: 】
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公司不能单方面决定降低薪酬,否则就是违法。
至于应对,那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推演。
1.如果不想换工作,降薪也能接受,那就接受无异议,公司的变相降薪就合法了。
2.如果降薪不可接受,想立即走人。那就直接书面拒绝不同意。等下个月发完工资,如果公司降低了你的薪酬,那就可以去仲裁要求工资差额。也可以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去仲裁要求N赔偿。
3.如果想暂时不想激化矛盾,暂时可以书面提出异议,保留证据,等以后离职的时候,再提出补足工资差额的仲裁。
以上关键点,就是要书面提出异议,否则就会视为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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