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 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 在 face1234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这么算的,即使你交了30年,一次最长也是领取24个月。
: 比如你可以领取24个月,你失业后领取了10个月,还剩14个月没领取。然后你又就业了,重就业满1年后才会重新累计失业金2个月,假设你重工作满1年后又失业了,那就是你还能再领取剩下的14+2=16个月。但是无论你重就业几年,下次再领取不能超过24个月。
: 所以综合你自己的情况,你看看最多能领取几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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