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回答劳动者咨询的时候,我们反复强调一个观点,劳动仲裁阶段,庭审笔录远比劳动仲裁裁决书重要,远比劳动仲裁的结果重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劳动仲裁的结果在法院一审阶段经常会被改判,并且改判率很高,个人感觉,一审完全维持仲裁裁决结果的情况,恐怕两成都不到。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人社局系统的事业单位,与法院不是一个系统,人事上完全没有交集,所以法院法官完全不会顾及仲裁员的面子,该改判就会改判。当然,仲裁员也不在乎案子被改判,因为没有改判率的要求及错案责任制。对仲裁员的监督体系也远不如法官那么严格,导致很多案子即使明显裁判不公,也无法投诉。
第二,仲裁庭审笔录是案件庭审过程的全部记录。庭审笔录有当事人的白纸黑字的签名,当事人对相关事实的陈述与认可,对证据的举证与质证的意见,字字句句记录在案,尤其要命的是,这些陈述与意见,在法院阶段不能随便翻供。法官或者对方律师,经常在一审阶段调取仲裁庭审笔录进行核对。
所以,仲裁阶段,仲裁裁决结果可能会被法院一审更改,法院一审才是最关键的阶段(二审的改判率很低)。但是仲裁阶段,庭审应对不当,就会直接影响到一审的判决。比如,仲裁阶段,很多劳动者盲目的不加分析的把公司员工手册也作为证据提交,那么就间接认可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一审阶段,再想撤掉这个证据或者不认可公司的员工手册,就比较被动了。
总结一句话,就是劳动仲裁过程远比结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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