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二之前,有主观不能履行的裁判规定,也就是无信任关系。此次司法解释取消了主管不能履行的规定,只规定了客观不能履行的几种情况,比如公司注销,到了退休年龄等等,这些条件已经非常狭窄了,实践中很少。所以,国家稳就业的政策取消和立法取向非常明显。
【 在 zhaqiank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司法解释二里的(六)存在劳动合同客观不能履行的其他情形的。指的是什么?哪些情况属于这种情形?法院要是随便说一个理由属于这种情形,一样会判不继续履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8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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