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怎么都这么搞,我们单位也准备把研究所和公司分离,这么搞有啥好处?方便裁员?
【 在 brokaw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在央企集团公司的研究所(科研型事业单位),有事业身份签订聘用合同(已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工作的研究所有家下属产业化公司,原来跟所在一起属于一个部门两块牌子,即是所里一个部门又挂产业化公司的牌子,本人属于所里签合同在这个部门工作,同时部门里也有公司招来的人。今年通过股权置换方式,把这家公司给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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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EIZU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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