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如果整个部门全部不要了,就直接注销走人了。
如果一个部门部分裁员,其实实现leader 已经安排人员接受业务了,也不需要太多交接了。
大多数情况都是好聚好散的,除非直接给打C裁掉了还不想给补偿的,就会闹一闹。
闹到仲裁,基本上该给的都能给到,还能把不给的奖金加班费什么的一并领回来。
其实闹到仲裁大都是公司亏,但是不明白公司为啥还要这样干,可能是HR为了显示他们对公司的价值。
【 在 veriloghdl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指望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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