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正常给N,是最少给N
给N+3不违反法律,给N-1就违反了
不是反悔的问题,是这个协议本身就不合法
比如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工资,那也是人家协商一致的嘛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协商一致指的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块,劳动合同法也有说经济补偿金N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要支付,另一块则是协商一致认可补偿金金额,这等于是2件事,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只给1000块,法律也认的,你是成年人了,不是小朋友,你们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法官为啥不认,按照你这么想,正常给N,公司给了N+3,企业如果反悔了,是不是也可以把+3要回来?
: 当然,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协商一致达成的金额不是你真实意思表示,比如说公司说如果你不同意我就怎么怎么做,这种你如果有录音,那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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