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式的定义,学校的课本含糊不清
课本定义:一般的,对于两个整式A,B(B是非零整式),A÷B可以表示为B分之A的形式,B分之A叫做分式,也称有理式,其中A称为分子,B称为分母。本章主要讨论分母中含有字母的形式。
疑问
1:定义中声明了B为非零的条件,如果题目中没有声明,是不是要理解为出题人已经声明?
2:在判断代数式是不是分式时是否要先把代数式化到最简?如果不是的话:整式A以及1分之A这个两个等价代数式判断的结果就不同了。类似的:x的平方除以x,x不为零,与x也是等价的,根据定义判断出的结果也不同。
但如果是的话,定义里为什么不把这个最简条件加进去?
3:从定义看分式也称有理式,很明显整式肯定也属于有理式,也就是说分式其实就包含了整式,类似分数包含了整数。要把整式A理解成分式就不能化简要看做1分之A,要把x平方除以x理解为整式时又要化简。
单项式的系数是不是针对的指数至少为1的情况?不然对于常数项它的系数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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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ne23 FROM 58.24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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