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号王天一强烈反对去泰尔这是事实,11日17点发文强烈谴责郑惟桐是事实。中间这点时间相信他同意的,那也没办法。
【 在 killer41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提出泰尔争议点,为什么说明不同意?不是应该说明同意了吗?最后的争议只是这个费用由刘出还是郑出,对王来说不存在争议。
: 还是那句话,有事实就拿证据说事。这个判决书唯一确定的就是郑惟桐法律意义上败诉了,被法院谴责,要赔钱(这墨迹的行事风格和他单车不和单车的棋风绝配)。至于其他这些捕风捉影不确定的事情没必要揣测,猜来猜去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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