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要和慢男“心口相对”,睡眠成了很大问题,笔笔周终于扛不住了。这一夜,他疲惫的闭了眼,头一歪,鼻尖抵着慢男的耳朵就睡着了。口鼻里呼出的气息,不断的往慢男的脸颊上颈窝里吹去。他的左手,搁在慢男的小腹上,轻轻攥着慢男的两只手,右臂垂在床沿,偶尔晃荡几下,像秋风吹过时,菜地里被主人忘了摘走的最后一根老丝瓜。
很快,踢踢伊的鼾声不再是屋子里的独奏,笔笔周排山倒海般的呼噜慢慢变成了演唱会的主角。昏睡了七天七夜的慢男,终于有了自己的意识。他觉得胸闷,觉得头沉,而且口干舌燥。脖子上总有阵阵温热的轻风拂过,生出麻酥酥的瘙痒感。他咂了咂嘴,努力的睁开眼睛。
月光从窗外倾泻进来,慢男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身边还有一个人。他下意识的想喊出声,却提不起劲,所以只得侧头细看,这才认出身边的人是笔笔周。慢男松了一口气。笔笔周上身赤裸,瘦骨嶙峋的轮廓清晰可见。他呼吸粗重,眉眼拧个不停,嘴角也偶尔牵动几下,让慢男看得直想发笑。笔笔哥在做梦呢!慢男在心里对自己说。他觉得双手被攥得难受,便缓缓抽了出来,谁知笔笔周嘟哝一声,胳膊一扬,整个人翻到慢男的身上,胯下硬硬的物件杵了一下慢男。慢男本来就很虚弱,这下被压得呼呼直喘,浑身也让笔笔周暴突的骨头硌得生疼,不禁哎哟大叫起来。
叫声将笔笔周吓了一个机灵。他马上爬起来,晕乎乎的问道:“慢男小弟弟,你怎么了?”猛然间意识到什么,惊喜万分的喊:“慢男,你醒了?我听见你叫唤了!”踢踢伊也被吵醒了,披衣下床,点亮床头的灯烛,拿过来一照,果然看到慢男黑漆漆的眼眸忽闪着,脸上是一副夹杂着迷惑和惊悚的古怪神情。笔笔周看慢男不说话,以为他还魔怔着呢,便叹息道:“唉,白高兴一场!眼睛睁开了,嘴巴还用不了!踢踢伊,你继续睡吧!”踢踢伊却乐观的说:“也不错了!说不定天一亮,慢男就全好了。我觉着,哥们你也可以睡了,这些天你怪累的。”笔笔周苦笑道:“怎么不累?我刚才好像就睡着了也!”说罢挨着慢男躺了下去。
踢踢伊转身,刚要把灯吹灭,慢男微弱的说出一个字:“水……”笔笔周慌忙跳下床,迅速倒了一杯水,一手端着,一手扶着慢男坐起喂给他喝。踢踢伊哈哈大笑道:“太好了!天还没亮呢!”笔笔周彻底的开心了,看慢男将一杯水喝完,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好样的!总算活过来了!”踢踢伊也向笔笔周竖起大拇指说:“哥们!打今儿起,你在我心目中就真正的顶天立地了!”
这个马屁拍得笔笔周很受用,他呸了踢踢伊一口说:“去去去!少给我灌迷魂汤!”正好慢男又说一个尿字,笔笔周就理直气壮的使唤道:“喂!我那忠实的粉丝,将夜壶拿过来!”
折腾一番后,慢男轻爽了许多,三个人便接着睡觉。踢踢伊慢慢打起了鼾。笔笔周迷迷糊糊之际,听见背后的慢男说:“笔笔哥,我怕!”笔笔周立即转过身,抓住慢男的手说:“别怕!有我和踢踢伊在,你还怕什么?”可他发觉慢男的手刚才还暖和的,这下子却冰凉冰凉,心里也发毛。慢男声音发颤着继续说:“我见到鬼了!哦,不,我没见到!红薯姐和坤姐姐说话,可我只看得见红薯姐,却看不见坤姐姐!”笔笔周拍着慢男的手说:“慢男,别多想了。老舅说你得了失心疯,好了就没事了。你要知道,世上是没有鬼的!”慢男使劲摇头道:“笔笔哥,我说的是真的!晚饭后,我看见红薯姐端着一大盆鲜血,还冒着热气呢,可她说那是一盆水,从鱼头店里端出来的……”笔笔周一愣,马上想起慢男发病的那天晚上,鱼头店里确实也出了事,而且是血淋淋的凶杀案,心底止不住升起一股凉意。按时间推算,当时在梦怡苑值夜班的慢男,是不太方便得知鱼头店里发生血案的。那么,慢男刚才所说的,有人从鱼头店里端了一盆血到梦怡苑去,难道是真的吗?而且,为什么一盆血,在另一个人的眼里却成了一盆水?笔笔周还在紧张的思考,慢男又战战兢兢道:“雷德隆还有一个斯蜀黍真可怜,肯定被一堆鬼活活啃死了!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笔笔周急忙打断道:“你说什么?一堆鬼吃人?吃雷……梦怡苑管事房的雷总管?”慢男呜咽着说:“是啊,太吓人了!我就是看见一堆鬼吃他,才跑出来的!他死得太惨了!”
笔笔周听得毛骨悚然,这下却不相信了。梦怡苑要是死了这么重要一个人,他早该听说的,何况悠悠和踢踢伊说过,出事的第二天早上,雷德隆斯和悠悠还是顺道上的班,当天夜里根本不可能在梦怡苑啊。慢男一定是幻觉!一定是!笔笔周这么一想,就安慰慢男道:“小弟弟,雷总管活蹦乱跳的,他没有死。不要再胡思乱想了,睡吧!来,哥哥搂着你,你就不怕了!”
慢男听话的躲进了笔笔周瘦瘦的胸膛里,不一会就安心睡着了。笔笔周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如果用幻觉来解释慢男所说的一切,那么,他怎么可能会把血联系到几乎是同时发生血案的鱼头店里?这在平时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事情啊!难道是巧合?可这巧合也太蹊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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