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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miu (海贼王) 于 (Thu Aug 26 12:11:03 2021) 提到:
虽然是很显然,一目了然的事,依然还是很激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法典已经实施,无端网爆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有 1 位用户评价了这篇文章:
[+5] lion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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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17 (ps2017) 于 (Thu Aug 26 19:26:32 2021) 提到:
哈哈哈,黑子竟然不敢接通知书,以至于法院只能登报公布。造谣惑众的键盘侠就这点出息了。
【 在 niumiu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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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miu (海贼王) 于 (Thu Aug 26 19:43:14 2021) 提到:
哈哈哈哈哈哈
【 在 ps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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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daytoy (ilovedaytoy) 于 (Thu Aug 26 20:59:00 2021) 提到:
能贴一下原图吗?想看判决书
【 在 niumi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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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a08 (lucia08) 于 (Thu Aug 26 23:18:16 2021) 提到:
现在只有法院公告,如果被告不公开道歉的话,判决书将在60+15+7天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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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wb (小夏) 于 (Fri Aug 27 00:16:44 2021) 提到:
希望每个人都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 在 niumiu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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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vw (Axia) 于 (Fri Aug 27 08:10:21 2021) 提到:
赞!
【 在 lucia08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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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kung (kungkung) 于 (Fri Aug 27 12:22:26 2021) 提到:
没有法外之地
【 在 niumiu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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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daytoy (ilovedaytoy) 于 (Fri Aug 27 14:26:31 2021) 提到:
惩罚太轻了
【 在 niumi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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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youqiaomu (xiayou) 于 (Fri Aug 27 16:01:33 2021) 提到:
引用工作室的倡议: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造谣诽谤的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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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haaaa (Alohaaaa) 于 (Fri Aug 27 17:57:02 2021) 提到:
明星的名誉权侵权案闭着眼都能胜诉
至于事实是什么,和案件本身无关
【 在 niumiu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 HMA-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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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17 (ps2017) 于 (Sun Aug 29 16:12:14 2021) 提到:
这句话说得,好像我国法律是玩笑一样。
真觉得不是造谣污蔑,就去法院门口喊冤。
【 在 Aloh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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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haaaa (Alohaaaa) 于 (Sun Aug 29 20:16:39 2021) 提到:
造谣污蔑和侵犯名誉权是两回事
自己先多去了解一下法律吧
你去看看哪个明星起诉理由不是名誉权而是造谣污蔑
【 在 ps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 HMA-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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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17 (ps2017) 于 (Sun Aug 29 20:45:06 2021) 提到:
侵犯名誉权的第一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
诽谤:诽谤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fěi bàng释,意思是指以不实之辞毁人、冤枉、进谏。
侵犯名誉权和造谣污蔑不是没有关系的。
【 在 Aloh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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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haaaa (Alohaaaa) 于 (Sun Aug 29 22:11:58 2021) 提到:
两者只是有交集而已
所以你百度完应该也理解了,如果我说一个明星昨晚尿床导致他失去一个代言合同,那他就可以告我侵犯名誉权了,而且怎么告都能赢,不管他昨晚是不是真的尿床了
明星经纪公司养高薪那么多法务肯定不是吃闲饭的,再复杂再不利的舆情都能打赢一点半点的官司,然后又可以引导一部分脑残粉继续粉他们了
【 在 ps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 HMA-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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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17 (ps2017) 于 (Sun Aug 29 23:01:01 2021) 提到:
瞧你这张嘴就来的样子,明白为啥网上那么多妖言惑众了。
别回复我了,就真的很没品,还不以为耻。
【 在 Aloh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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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miu (海贼王) 于 (Sun Aug 29 23:43:49 2021) 提到:
不就是法院判的?他以为警察是干嘛的?报案是去哪里报案的?
【 在 ps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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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haaaa (Alohaaaa) 于 (Mon Aug 30 00:25:03 2021) 提到:
笑死我了
但凡你能把百度出来的东西多读两遍你也不就不至于这么又蠢又无知又可笑了
普个法真难
懒得跟你讲了
简直对牛弹琴
【 在 ps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 HMA-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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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miu (海贼王) 于 (Mon Aug 30 02:27:32 2021) 提到:
作恶在你眼里居然还是正确的,可见是非黑白对你来说,和别人不一样
【 在 Aloh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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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haaaa (Alohaaaa) 于 (Mon Aug 30 06:15:53 2021) 提到:
我哪个字表示做恶是正确的了?
本版的阅读能力都这么差吗?
从前到后我只表达了一个法律常识而已,那就是名誉侵权案打赢了官司只能代表被告说的事造成给原告带来损失了,不代表被告说的事就是假的,明白吗?
【 在 niumiu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 HMA-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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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17 (ps2017) 于 (Mon Aug 30 18:41:29 2021) 提到:
你真的智商堪忧,谁不知道你说的呀,还要你来这科普。
现在说的是,名誉权侵权人是完全有可能实施了诽谤的。你为啥非要纠结“败诉了也可能说的是真的”,而完全忽略“败诉了因为实施了诽谤”?
肖战已经告了几十个黑子,案件都在逐步推进中,本帖这个黑子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如果你不能给这些黑子背书,认定他们/她们都不存在诽谤,就不要在此大言不惭。
【 在 Aloh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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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haaaa (Alohaaaa) 于 (Mon Aug 30 20:55:39 2021) 提到:
哈哈,你抬举我了,我对你们的偶像圈的事完全没兴趣,更谈不上做什么黑子了。
我只是觉得一群人像邪教徒一样狂热地崇拜某些小鲜肉,而且这个事居然是发生在高知论坛水木上,真是扎眼,这和贴吧有什么区别了。
难怪最近国家开始大力整治流量经济了,早该这样了。
【 在 ps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 HMA-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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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haaaa (Alohaaaa) 于 (Mon Aug 30 21:00:05 2021) 提到:
对了,看完你本帖下得回帖,我觉得像你这样的邪教徒一样为了鲜肉爱豆放弃独立思考放弃自主认知,谁说自家爱豆不好的事就一副“我不听我不信你胡说”的表现,真的不配提智商二字。
【 在 ps2017 的大作中提到: 】
来自 HMA-T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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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17 (ps2017) 于 (Tue Aug 31 07:18:52 2021) 提到:
咋了,不是谈法律吗?被打脸了恼羞成怒,就在讨论侵犯名誉权的帖子里直接诽谤他人,说我是“邪教徒”?
你不是要普法吗?就没有点法律意识?知道你这种行为是知法犯法了吗?
为免你装傻否认,我发个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所以,你这种知法犯法的人,都不配跟我说话。
【 在 Alohaaaa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