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随记]武汉大学男生的事情,我也经历过
你语无伦次,才像神经病。
诬告的定义是捏造证据刑事控告,杨显然是真实证据民事起诉,确定不属于诬告。然而,正规媒体、大V、甚至很多律师博主,都明知故犯,带杨某的诬告热搜,这不是典型的诽谤罪吗?诽谤罪:“捏造事实进行散布,贬低被害人的名誉”。
你说都是自发言论,那就更可怕了,建国七十多年了,天天宣传法z,竟然有这么多媒体、精英、法律专业人士,要么不懂啥是诬告且不查证就造谣他人,要么明知杨不是诬告,故意诽谤她是诬告。这比性骚扰不受罚可严重多了。普遍性地犯罪,多数精英和媒体都参与犯罪,如果不是肖家组织的,这个现象锅应该给谁?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哇,竟然有30%的女性站肖!
: 太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 诬告,我觉得可能不算吧。没看到充分的证据支持这一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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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
实话说这里是不是鲁我觉得不好判断,感觉既无法确认也无法否认
如果确实男生有y部湿疹的话,可以接受这个解释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越来越多迹象表明确实不是在挠痒,任何人那种情况下真痒起来受不了,都会选择去厕所隔间痛痛快快地挠个够再回来自习。只有在完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才会不得已挤压几下暂时解除痛苦,这一点其实没什么好狡辩的。滋味就是滋味了,说成挠痒只能骗骗蠢蛋。
: 男生做的不对是板上钉钉的,但是我认为事情本来也不必如此小题大做。如果是像地铁男那样弄出来溅到对面女生裤子上,那什么都不用说了,该骂骂该关关。但就视频中那种动作,并没有看到任何外露,动作幅度也不大,算不上多严重。如果有目光对女生挑逗、言语亵渎甚至动手动脚,那就另一个性质了。现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充其量也就是yy。哪个男生没有yy过心目中的女神呢。当然在公众场合即使藏在桌子底下但比一个人在宿舍yy是严重一些,但就此不依不挠非要毁掉对方一辈子,有点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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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167.51.*
我说的话让谎言和犯罪无处遁形,而你试图为罪犯开脱却力所不逮。无能的你只好可怜地寄托mgc把我卡住,而我却有办法发表出来。你的目的接二连三挫败,无能狂怒,岂不是要气绝身亡?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怎么会“气死”呢?
: 你这话实在让我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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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
杨某偷拍不能否认吧,对着男生胯间反复拍一个小时,要是没有手机,她敢不敢钻桌子底下观察男生胯间?怎么换成手机,就不是侵犯隐私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1、肖某很多高中同学指认他高中偷k女厕的事。杨某打电话给辅导员,辅导员说你一说我就知道是谁,说明在大学也有类似事件发生。再说一遍,因为吃饱了还会饿,杏侵犯没有单次犯罪的。xsr案取证难,很多胜诉案例都是既往被害人联合指认。本案因为女生能力强,取到了确认无疑的证
: 据,所以不需要像口说无凭那些被害人那样去查找其它被害人,但不等于没有其它被害人。因此,试图包庇杏侵案罪犯难度是很高的,因为过去和未来都会有旁证,只压这一次,有什么用呢?肖某的心理变态决定他无法从正常x关系得到满足,不把他关起来,他以后还会犯更大的案子。
: 2、龌龊下流的事肯定不是挠痒,不是挠痒就是刺激升值器呗,这不是很清楚。录像也明显是刺激升值气,抓握的动作、频率、夹腿,所有否认的人都在装傻,一问对他妈这样行不行就不吱声了。
: 3、录音里杨某问过肖某,你自己做了什么记得吧,用不用给你看录像提醒一下?肖某说不用。第一杨某是取证不是偷拍,说偷拍是诽谤罪。第二,杨某告知肖某有录像,肖某如果是挠痒,肯定马上会说,并且反对杨某录像。但实际上肖某是承认“对姐姐做了不好的事”,提出赔钱,杨某说
: 她不缺钱不要钱。谁挠痒会主动提出赔钱,谁挠痒是“对姐姐做了不好的事”呢?
: 强辩灰飞烟灭。肖家这回要打个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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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5.11.*
你确实是胡搅蛮缠,这男生即使是鲁了也够不上刑事犯罪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学术不端比刑事犯罪还重要???北大法学那么牛,没给你们上通识课吗?北大毕业的法盲,岂不是知识越多越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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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167.51.*
如果确定是杏行为,被害人如何处理都是她的自由。公众应该严格要求违法犯罪的人,而不是严格要求被害人。而且我们是法z社会,真的严格要求被害人,那杨依法应该做的事是刑事控告,让肖某蹲监狱才是最正确的做法。毁掉肖某的,是他自己的犯罪行为,是他父母对他教育的缺失,是他家仗着爷爷的势力一直为非作歹而不受惩罚,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犯罪的被害人,是被侵犯的一方,如何能毁掉罪犯?不严惩罪犯,才是毁掉法z,毁掉法律的尊严,毁掉每个社会成员的安宁。
你们能不能停止黑白颠倒,累不累?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越来越多迹象表明确实不是在挠痒,任何人那种情况下真痒起来受不了,都会选择去厕所隔间痛痛快快地挠个够再回来自习。只有在完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才会不得已挤压几下暂时解除痛苦,这一点其实没什么好狡辩的。滋味就是滋味了,说成挠痒只能骗骗蠢蛋。
: 男生做的不对是板上钉钉的,但是我认为事情本来也不必如此小题大做。如果是像地铁男那样弄出来溅到对面女生裤子上,那什么都不用说了,该骂骂该关关。但就视频中那种动作,并没有看到任何外露,动作幅度也不大,算不上多严重。如果有目光对女生挑逗、言语亵渎甚至动手动脚,那就另一个性质了。现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充其量也就是yy。哪个男生没有yy过心目中的女神呢。当然在公众场合即使藏在桌子底下但比一个人在宿舍yy是严重一些,但就此不依不挠非要毁掉对方一辈子,有点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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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
你脾气好,换我不能作罢
【 在 arruaba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成都上地铁,一个女生回头就骂我,结果看见我们之间隔了一个矮个子老太婆。
: 一句道歉也没有,男士出门真的要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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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9.167.51.*
痒是控制不了的吧,不存在去厕所挠个够,解决不了问题。
反而是如果真想来一fa,直接去厕所,小伙子磨磨唧唧一个小时才不正常。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越来越多迹象表明确实不是在挠痒,任何人那种情况下真痒起来受不了,都会选择去厕所隔间痛痛快快地挠个够再回来自习。只有在完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才会不得已挤压几下暂时解除痛苦,这一点其实没什么好狡辩的。滋味就是滋味了,说成挠痒只能骗骗蠢蛋。
: 男生做的不对是板上钉钉的,但是我认为事情本来也不必如此小题大做。如果是像地铁男那样弄出来溅到对面女生裤子上,那什么都不用说了,该骂骂该关关。但就视频中那种动作,并没有看到任何外露,动作幅度也不大,算不上多严重。如果有目光对女生挑逗、言语亵渎甚至动手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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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5.11.*
涉嫌性骚扰,要第一有异常行为,第二被侵犯的人感觉被侵犯。男人挠痒自己说了算,但如果对着其他人挠,其他人是否感到侵犯,就是其他人说了算。比如抽烟,抽烟的人受到的危害比周围人更大,你不能说因此其他人应该允许他抽烟,该怎么抽烟难道不是抽的人说了算?
妨碍他人的边界就是有异常的行为,他人认为涉嫌啥就可以以啥维权。图书馆大家都坐着看书,你趴地上、倒立、或者不看书在那唱歌跳舞,都是异常行为。可能会被认为违反图书馆阅览规则被请出去,可能被认为扰乱公共秩序被报警。而你特意坐到异性对面抓裤裆一小时,就可能被报警猥亵行为拘留、起诉性骚扰、控告猥亵罪。谁让你行为异常的?你正常一点,别人告你就是诬告。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2,你这说了等于没说啊。涉嫌性骚扰就要判定为性骚扰啊?男人应该怎么挠痒,还要你
: 来指教啊?你是挠痒老师啊?
: 对方只要不适就能控告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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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
你自己说呢
北大判刑的多了
吴谢宇啥的
影响学生 深造?
已经有D师说了
不招武大学生
一个学校
学术声誉最重要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学术不端比刑事犯罪还重要???北大法学那么牛,没给你们上通识课吗?北大毕业的法盲,岂不是知识越多越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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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