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未锁汽车闷死小孩,车主担责毫无毛病
我走在小区路上,被从我背后飞驰而来的小孩撞上,小孩绊了一跤摔地上,死了。
我感觉我后脑勺上没长眼睛,是巨大的安全隐患,在没进化出来后脑勺上的眼睛之前,
我行走在公共场所就是对社会的安全威胁,不负责任, 我是一个坏人!
【 在 offset (文科生物)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想到到本版的车主们,基本清一色认为出事车主不应该担责,应该给小孩监护人判刑,真是颠倒黑白。
: 给监护人判刑案例也是有的,比如美国父母把小孩忘车里闷死了,直接被诉二级谋杀。但是那些案件,是父母自己的车。这个案件是事主自己的车,当然直接责任是车主,而不是父母。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时时刻刻要守在小孩子旁边,何况这是在村里,小孩子都是这么放养的,父母
: 这个案例的危险环境,就是车主未锁门造成的。很多本版车主辩解说不锁门门有什么危险?难道不知道全世界汽车闷死小孩的案例层出不穷吗?不能说无知者无罪。不锁门对大人风险不大,但是对小孩是很凶险的,不能指望小孩有脱困的力气和技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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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44.69.*
南京法官好歹“依照常理推断”,你全靠想象和猜测,你比南京法官牛多了,你不用讨论,你直接认为就可以了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一厢情愿的认为我在怎么样罢了。
: 我只是想讨论一下开放式院落的法律地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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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32.*
那里面没有5层楼么?
还是院子是有门的?
这些都是事实,你非说是想象和猜测。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南京法官好歹“依照常理推断”,你全靠想象和猜测,你比南京法官牛多了,你不用讨论,你直接认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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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8.*
正常路上,除非不上路,否则是不可能预见到也不可能做到小孩后面撞到的危险,无责是显然。但车停后不锁可能带来小孩危险是可以预见的,也很容易避免(锁上即可),有责更合理。
主要问题还是在于院子算不算私人区域,能不能减少车主责任,甚至无责。
【 在 kingfor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走在小区路上,被从我背后飞驰而来的小孩撞上,小孩绊了一跤摔地上,死了。
: 我感觉我后脑勺上没长眼睛,是巨大的安全隐患,在没进化出来后脑勺上的眼睛之前,
: 我行走在公共场所就是对社会的安全威胁,不负责任, 我是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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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52.*
性感文科生,在线当法盲。
【 在 offset (文科生物)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想到到本版的车主们,基本清一色认为出事车主不应该担责,应该给小孩监护人判刑,真是颠倒黑白。
: 给监护人判刑案例也是有的,比如美国父母把小孩忘车里闷死了,直接被诉二级谋杀。但是那些案件,是父母自己的车。这个案件是事主自己的车,当然直接责任是车主,而不是父母。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时时刻刻要守在小孩子旁边,何况这是在村里,小孩子都是这么放养的,父母已经丧失小孩受到惩罚。
: 这个案例的危险环境,就是车主未锁门造成的。很多本版车主辩解说不锁门门有什么危险?难道不知道全世界汽车闷死小孩的案例层出不穷吗?不能说无知者无罪。不锁门对大人风险不大,但是对小孩是很凶险的,不能指望小孩有脱困的力气和技术认知。
: 广州花都地理上已经属于热带,在这种夏天,相当于车主在家门口大路边放置了捕鼠器、捕兽笼,对小孩子是有巨大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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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8.*
我觉得楼主说的没错。
不过除了车主要负责任之外,车厂也要负责任,谁叫车厂设计并制造了这种大型捕鼠器,而且还没有说明捕鼠的功能,让大家都以为是用来通勤的;
而且太阳也要负责任,谁叫太阳能让车内温度过高,而且没有说明,让大家以为是用来照明的;
并且政府也要负责任,谁叫政府没有使用摄像头探测到小孩的危险,并及时派出消防员解救,让大家以为。。。;
最重要的是,楼主也要负责任,谁叫楼主。。。我实在想不出来楼主要付什么责任,不过这个楼主在行,楼主自己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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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93.159.253.*
其实,有一点很令我疑惑。
我一直找不到私人区域能减少责任的法律依据。
除非进入私人区域的行为本身是非法的,那确实能减少责任。
【 在 squirrel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路上,除非不上路,否则是不可能预见到也不可能做到小孩后面撞到的危险,无责是显然。但车停后不锁可能带来小孩危险是可以预见的,也很容易避免(锁上即可),有责更合理。
: 主要问题还是在于院子算不算私人区域,能不能减少车主责任,甚至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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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8.*
还有一点,人被锁车里并不必然导致死亡,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有可能致死,属于极端案
例,从我的角度看并不属于可以很容易推理出来常理上必然想到的常识(当然我知道会
有人跳出来说是常识),和我买了桶汽油放在街上正常人都会意识到失火风险是完全不
同的概念。
我举的例子的意思是,不要事后诸葛亮,不要因为事后产生的某种后果,就进行错误的
归因, 如果按照错误的推理逻辑, 这个世界上只要发生了不良后果的事情,没有一件
事情是不能赖上个责任人的。
这就是XX思维算了不扣帽子了。
【 在 squirrelchen ()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路上,除非不上路,否则是不可能预见到也不可能做到小孩后面撞到的危险,无责是显然。但车停后不锁可能带来小孩危险是可以预见的,也很容易避免(锁上即可),有责更合理。
: 主要问题还是在于院子算不算私人区域,能不能减少车主责任,甚至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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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44.69.*
offset这个ID一贯发反智的帖子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想到到本版的车主们,基本清一色认为出事车主不应该担责,应该给小孩监护人判刑,真是颠倒黑白。
: 给监护人判刑案例也是有的,比如美国父母把小孩忘车里闷死了,直接被诉二级谋杀。但是那些案件,是父母自己的车。这个案件是事主自己的车,当然直接责任是车主,而不是父母。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时时刻刻要守在小孩子旁边,何况这是在村里,小孩子都是这么放养的,父母已经丧失小孩受到惩罚。
: 这个案例的危险环境,就是车主未锁门造成的。很多本版车主辩解说不锁门门有什么危险?难道不知道全世界汽车闷死小孩的案例层出不穷吗?不能说无知者无罪。不锁门对大人风险不大,但是对小孩是很凶险的,不能指望小孩有脱困的力气和技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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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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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50.*
单就可预见度看,
走路上被小孩从后面撞到,比小孩进车里概率大多了。
【 在 squirrel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路上,除非不上路,否则是不可能预见到也不可能做到小孩后面撞到的危险,无责是显然。但车停后不锁可能带来小孩危险是可以预见的,也很容易避免(锁上即可),有责更合理。
: 主要问题还是在于院子算不算私人区域,能不能减少车主责任,甚至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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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