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粗大,野蛮司机仅仅袭个警就吃枪子了
谢谢再贴一遍。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前面就有人说大个子比警察高大,可能抢枪伤害警察,所以我说身材高大是犯罪。
【 在 WAMP 的大作中提到: 】
: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
: 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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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90.137.*
符合开枪条件。
根据《刑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参见监狱第46条)”因此,有上述情景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开枪使用武器。
【 在 Ayala (阿亚拉|卡特双子星㊣PANCAKE)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开车撞人了,直接击毙也不过分吧。
: 【 在 isw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一枪下去,司机还是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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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3.98.*
按acui的说法,那么以后有类似本案被击中的那个人的情况,就可以直接上去夺枪了,反正警察“不符合开枪条件”而不敢开枪。
【 在 inder (飞)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修正一下,是刚撞了警察。警察是执法者,不是正当防卫的人,不能要求警察执法时还使用对等武力或最低武力,需要迅速控制现场,防止伤害扩大。加害者未受控,主动紧逼警察并挑衅,挨枪击咎由自取。acui认为警察不能开枪,那现场就失控了,更不能确保其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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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39.*
袭警可以击毙给出法规依据来,如果没有,可以去请愿要求修改法规条例加上这条。
【 在 Aya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袭警就可以击毙,文中已有描述。
: 是否算袭警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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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90.137.*
支持暴击流氓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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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120.*
有抢枪的可能
【 在 Acui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么问题来了,有人开车撞你,然后下车,手无寸铁走向你,这时你拿起砍刀对着他,一下子砍断了他的腿,算正当防卫么? 按照目前的法律应该不算,除非他下车的时候也拿着刀,有生命威胁……
: 把你换做警察,司机下车就是放丢掉了作案工具,这个时候还拿枪射击,何况枪支很容易造成生命安全问题,包括周边群众生命安全问题……所以我觉得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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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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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打的好,让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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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个头来衡量……
【 在 abiao (沙隆拔丝~~)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觉得这种壮的跟头牛一样
: 敢于对持枪民警步步紧逼的家伙
: 还可还称作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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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了袭警挨枪子儿当然活该。少了个祸害,警察为民除害了。
【 在 Acui 的大作中提到: 】
: 赤手空拳下车袭警就要挨枪子儿?万一你哪天喝多了袭警被一枪击中(击毙)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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