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2014年杭州陈年往事:保俶路保时捷撞人致死案昨一审宣判 被告人
我说的是不是故意杀人
不是说撞人不是故意行为
【 在 truncin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按照杭州法官这个尺度判的话,行人肘击窗玻璃根本没法被认定为故意行为。
: :
--
FROM 222.249.226.*
怎么证明轻了?
撞死人判不到6年的多去了
【 在 niuhu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驾照算一种职业资质不?
: 无证施工导致火灾或者别人受伤,应该是比有证的处罚更重吧。那为什么没有驾照的出的交通事故比有驾照的还轻?
:
: ...................
--
FROM 222.249.226.*
这个是证明是过失的
过失当然比故意轻
【 在 niuhu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说 再次,事发时是深夜,视觉条件相对较差。孙驾车经历较短(一个月左右),也未取得驾驶员资格,情急之下因注意力聚焦在车辆右侧前方而疏于对车辆两侧的观察,也属情理之中。
: 这不是轻了?
:
: ...................
--
FROM 222.249.226.*
你再看看判决书,不同点至少有2:
1深夜,看不清
2无驾照,驾车不熟练
你以为法官是傻的吗完全一样能判成过失
【 在 lookatjane 的大作中提到: 】
: 来来来,这是法考真题,你对照下。
: 乙贩运假烟,驾车在检查站被拦住,检查人员欲检查时夺路而逃,检查人员抓住车把手,乙为摆脱检查人员,疾驰后急刹车,导致检查人员头摔在地上死亡。问乙的主观罪过。
: 答案是间接故意。
: ...................
--
修改:spritesw FROM 222.249.226.*
FROM 222.249.226.*
逃逸的确是交通肇事的加重
但是这个不是按交通肇事判的
判的是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3年的也有
【 在 niuhu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最后一条,撞孕妇是车头撞的吧,然后摊主拉着不放又被车拉倒了,人受伤了,车主不下来报警叫救护车,还去酒吧聚会,不应该加重吗
--
FROM 222.249.226.*
我猜辩护理由是被害人拉车门以及摔倒了都没看见,因为天黑和无证不知道观察后视镜
【 在 niuhu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后,本案系因轻微纠纷引发,事发后约20分钟,孙又驾车路经事发现场,之后又到酒吧参加聚会,可见其并不存在为躲避纠纷而故意逃离的主观意识。
: 据此,公诉机关指控孙某行为时存有放任的主观故意证据不足
: 撞了人不管,不算主观故意吗?
: ...................
--
FROM 222.249.226.*
能看清前面的,看不清后面的不很正常吗
有驾照的不也有这样的
【 在 lookatjane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装了
: 一个在前面拦着 撞开逃走 都能把拦着的人撞开 能看不清拉把手的?
--
FROM 222.249.226.*
这个只是新闻摘要
实际上辩护时应该是采用了深夜视野不好的理由
判决有没有采信就不知道了,但是确实是一个不同点
【 在 lookatjan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法官都不敢跟你一样无耻说看不清,而是认为拉后门那个没有处于现实的危险中。
--
FROM 222.249.226.*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才10年,感觉还是轻判了,不过公诉人比较牛,还请了专家,如果判过失可能会抗诉
【 在 niuhu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保时捷比牧马人牛啊。牧马人是10年,保时捷6年。
--
FROM 222.249.226.*
对比故意杀人4.5年的那个
这个6年有点重了啊
【 在 niuhu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人觉得不歪
:
--
FROM 222.24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