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保险刚到期,把对方的车蹭了,对方私自去4S店修车,然后花了五
讨论火热,想起自家的经历:大概15年前、家用老富康。我家领导开的,在停车场被另一辆车剐蹭,不严重,照我们的佛系性格,修不修都无所谓。那哥们上来就说,这破车给你二百吧。LD当时就怒了,说4S店修、报价多少算多少。最后960修的,报没报保险我不知道,反正一手给发票、一手给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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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20.*
他毛险都没有。
【 在 tsa3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交强险都没续,什么保险都没有,那对方去4s店修是一点儿毛病都没有的。
: 另外,对方如果有车损险,可以走代位追偿,自己定损自己修,对方保险公司找你追偿,修多少钱你管不着,有本事就把对面保险公司干翻,没本事就乖乖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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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3.81.*
无责方肯定去4s修,全责方才会去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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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肯定听被害方啊
你肯定给人不方便的地方
人家信不过你
已经被你害了
还听你的?
想屁吃
【 在 linuxyin (实现自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说比如一个地区有4家4S店,他只想去其中一家,我想去另外一家4S,这种情况下该咋整
: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 当然是天然权利
: : 4s店代表厂家官方认可的修理品质和价格,自然是法律保护的正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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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3.96.*
那你怪谁。。。等着告你呗,法院判了再给,能拖很久的
【 在 linuxy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当时因为交强险刚过期,没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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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7.130.*
五六百能下来?
你去找一个这样的雷锋修车铺,找不到你去吃shi
【 在 linuxy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普通的修车铺就五六百,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事故认定书我全责,并且已经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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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23.192.*
赔偿本来就要协商啊,否则能强制么?只有法院能强制。这是说个事实而已,不存在赖皮啊。
【 在 bd95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是教人耍赖皮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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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是的。道理就是如此。
但是,第一,事故损伤范围,要协商一致,不能单方强加,第二,损失金额,也要双方协商一致。4儿子店,很多价格虚高猫腻,是个客观事实,因此造成的矛盾,双方都是无辜的。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只能诉讼解决,看法庭判多少。这是双方必须接受的。当然,车主有权去任何地方修车,有权追索任何金额的赔偿,这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可对方赔多少,就不是可以一方强加的了,有了纠纷,诉讼解决最为公平。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都依法办事即可。
: 全责方负责修车。
: 对方只可以修本次事故的损伤,不能超范围修车。选择4s店是对方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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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4s店修车,虽然价格贵,却往往是经过保险公司定损流程的,甚至法院认可的“市场价”。
损伤范围,可以争论。
如果坚持对修车价格有争议,只能找第三方鉴定评估了。
别人去4s修车是占“便宜”了?一般情况下,不要纠结这个。
除非价格特别离谱。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是的。道理就是如此。:但是,第一,事故损伤范围,要协商一致,不能单方强加,第二,损失金额,也要双方协商一致。4儿子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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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是的。保险公司定损也要双方签字认可,起码我无责事故,全责事故,都是这样的。如果是接车定损服务,也给我一个链接要我网上点击确认,还要在手写框签字。
我从没说法院不认可,这么说本身也不严密,各种案例都有,认可全部或者只认可部分的判例都有,不能一概而说。
总之,不协商一致,自己定损修车的权利一直有,承担相应的可能法律后果即可。
这里没有价值判断,只是据实告知,实情比带有情绪的论断更负责,虽然不一定那么动听。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4s店修车,虽然价格贵,却往往是经过保险公司定损流程的,甚至法院认可的“市场价”。
: 损伤范围,可以争论。
: 如果坚持对修车价格有争议,只能找第三方鉴定评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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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