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遇到开门杀,对方全责
为什么救护车会被无故占用?车主已经认了全责,剩下的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是符合法律的。救护车说必须由肇事司机陪着去医院,那是为了自己省事!后面说的那些无故占用要赔钱的话,纯粹是吓唬你忽悠你的
【 在 lingxiaohua (lingxiao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那么坏,他们也没把我撞死,我没要求判他们死刑。
: 我因为他们出事故疼的要死的的时候,他们叫来救护车,就说和他们没关系了,说对我仁至义尽了,说他家两个孩子,孩子需要爸爸妈妈。救护车和他们掰扯20分钟,说不可能就这样扔下受害者一个人,下班晚高峰,我老公从二环到北苑那边,最少一个半小时。他们说让躺救护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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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10.82
你才是法盲。个人攻击有意思吗?你没看最高法条文,我看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盲,必须告保险公司,车主,司机,一个也不能少。不诉,基本直接不做实体审判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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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82.*
我可以不同意。法官有两个选择,认为合同条款不合理,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者让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
条款都是明的,就看法官怎么解释。他愿意打脸就打脸。
【 在 dawei78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被起诉人要求商业险公司列为被告呢
: 发自「今日水木 on MI MAX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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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82.*
最高法?条文解释,规定是应该起诉交强险公司,是应该。保险法也有规定
【 在 dawei78 的大作中提到: 】
: 保险公司赔的按保险合同 和你没关系
: 你起诉对方保险合同?
: 你咋不起诉 跟你完全无关的事故赔偿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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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82.*
法盲经常自己找麻烦。需要全诉,不然还要追加。保险公司,车主可以因驾驶员违法行为免责,而不是不需要参与诉讼。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法盲。个人攻击有意思吗?你没看最高法条文,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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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4.89.*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你是不是不认识字? 交强险已经足额赔付2000,我没必要再拉交强险上厅了。再拉人家上厅,才是浪费社会资源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盲经常自己找麻烦。需要全诉,不然还要追加。保险公司,车主可以因驾驶员违法行为免责,而不是不需要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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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2.72.*
你才不识字,是否已经赔偿,是否当事人均无异议,不是诉讼一方说了算的,你自己主张的就是无异议了么?诉讼一方怎能认定?而且,保险公司不止是交强险保险公司,还有商业险,三者是否需要赔付也不是你一方能确定的,法院怎么可能不要列保险公司为被告?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 你是不是不认识字? 交强险已经足额赔付2000,我没必要再拉交强险上厅了。再拉人家上厅,才是浪费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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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4.89.*
交强险足额2000已经赔付完了,我没异议,认可。是我起诉,难道不是我来决定是否起诉谁?国家规定应该起诉责任人跟交强险,法官也是这么建议我的,在我对交强险赔付无异议时候,我依国家赋予我的权利来起诉当事人,怎么就有问题了?
至于商业三者,管我什么事? 她用不用三者是她的事,我有必要替她考虑那么多吗? 相反,她提出加商业险三者被告,我会提出反对意见。本案起诉谁是我行驶我的处分权。我不同意商险三者增为被告,法官也不能我怎么样。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不识字,是否已经赔偿,是否当事人均无异议,不是诉讼一方说了算的,你自己主张的就是无异议了么?诉讼一方怎能认定?而且,保险公司不止是交强险保险公司,还有商业险,三者是否需要赔付也不是你一方能确定的,法院怎么可能不要列保险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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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2.72.*
不能,因为涉及三者就涉及保险公司,你不诉,也要追加,实在不愿意的话,直接立案阶段或者开庭不做实体审理,直接驳回即可,是增加你的诉累而已啊,法院其实是在帮你。
赔偿责任经过依法认定划分后,你免除对方(对方之一)的赔偿责任,那是你的自由和权利,这不是一回事。你要不要保险公司赔,和肇事方应该赔多少没有关系。你懂些法才能少些这种无聊的想法。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强险足额2000已经赔付完了,我没异议,认可。是我起诉,难道不是我来决定是否起诉谁?国家规定应该起诉责任人跟交强险,法官也是这么建议我的,在我对交强险赔付无异议时候,我依国家赋予我的权利来起诉当事人,怎么就有问题了?
: 至于商业三者,管我什么事? 她用不用三者是她的事,我有必要替她考虑那么多吗? 相反,她提出加商业险三者被告,我会提出反对意见。本案起诉谁是我行驶我的处分权。我不同意商险三者增为被告,法官也不能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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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她追加了,我也会让法官排除三者三者险的责任。
三者险是自由缔约,不带强制性,应该按其合同内容来办。三者险的赔偿范围是人生伤亡跟交通事故直接损失。这个直接损失就已经排除了交通费,因为交通费是间接损失。
我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修车费3000多,间接损失交通费300多。
依据国家条文,交强险赔付财产损失额度2000元,这个不区分直接跟间接损失,修车都不够,不够部分用了三者商业。那么还有间接损失,这个不在三者三者范围赔付范围没,所以只能由侵权责任人承担了。
所以,在明确交强险已经足额赔付的前提下,我没理由去拉交强险上厅,法律对这个情况也做了说明。
当事人可以申请增加三者商业,我也会把不增加三者商业的理由陈述,指出这不属于赔付范围,徒劳耗费社会资源。我也能听出法官的不耐烦,说我应该告交强,然后由他来判决。他也最后明白了我为啥不告交强的原因,所以,就等开庭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能,因为涉及三者就涉及保险公司,你不诉,也要追加,实在不愿意的话,直接立案阶段或者开庭不做实体审理,直接驳回即可,是增加你的诉累而已啊,法院其实是在帮你。
: 赔偿责任经过依法认定划分后,你免除对方(对方之一)的赔偿责任,那是你的自由和权利,这不是一回事。你要不要保险公司赔,和肇事方应该赔多少没有关系。你懂些法才能少些这种无聊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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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