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伪装得很无辜的,但被判了十年多
以法院判决为准
【 在 frankyang926 (不役于物@行者无疆)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车刹车不让是恶意制造事故,后车超速追赶、无超车条件还要逆向借道强行超车就只是处置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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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屁股有点歪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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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2.102.170.*
跟法官说
【 在 FLYBBS (空手套白狼)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说判错了,分明后车主观恶意,前车处置不当
: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搞错了还是我搞错了?判十年 的是前面那个黑车吧?黑车不是处置不当,是主观恶意别车制造事故且后果严重。
: : 后面白车才是处置不当,强行超车失败,但人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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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2.102.170.*
路权低于生命及安全。国外也是这样。思维极端的症结是极端自私。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国内就没有路权的概念,挤就行了,反正对方应该让。
: 路上堵又乱无所谓,反正能挤就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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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不具备超车条件还英超,这脑子也是够铁
【 在 dlma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视频太短看不出来啊,让一让没问题,但是这种情况不应该超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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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38.*
这是基本常识,正常价值观和思维,本版一众叫嚣我有路权我可以撞,撞了白撞的,是法盲加流氓,忽悠他人以身试法。
其实,路权在生命权之前,一文不值,这是法律专家多次强调的,不只是故意制造事故情形。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觉得, 当一个司机故意制造危险制造事故的时候, 路权概念就不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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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故意谁担责。 只不过实际执法中很难想这案子这样认真想尽的去调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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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没说不该判,但不应该是恶意与重判。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权低于生命及安全。国外也是这样。思维极端的症结是极端自私。
: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 所以国内就没有路权的概念,挤就行了,反正对方应该让。
: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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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LYBBS FROM 175.160.223.146
FROM 175.160.223.146
人家说的是有路权也不能故意撞,你转进到有人故意撞你,是文盲还是抬杠?遇到路怒疯子,靠边停车报警……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意思是后车故意制造危险事故,前车就必须得让?
: 还是前车只要刹车,让后车不爽了,就是前车挑衅制造危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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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你这故意混淆转进才是嘴硬,视频是正常刹车么?都有生效判决了,罪犯已经认罪了,嘴硬的是你。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上随时可能刹车,后车都不爽,
: 只要像后车这样表现出来,就是前车故意制造事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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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