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突然想到 车牌‘座机费’
没有工资税,是个人所得税。正好,交过个税,把工资再单独拿出来收税,很类似。
看到你不惜偷换概念狡辩,很欣慰。
【 在 philo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条件就是前提条件 仍然可以是两个东西, 工资税和消费税都是以你存在为前提的,就说明是一个税?你是想说国家重复收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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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我是附和那位版友的说法,借用鲁迅的观点说的是一类现象,根本没特指谁,更没有涉及你和你发表的内容。你跑来对号入座才是脑子人品都有问题。
【 在 philo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如何我很清楚,你这种货色我少见,客观讨论问题,讨论不了,喷出来的都是人身攻击,是脑子有问题,还是人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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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工资税,是个人所得税。正好,交过个税,把工资再单独拿出来收税,很类似。
: 看到你不惜偷换概念狡辩,很欣慰。
是叫个人所得税 还是叫工资税 是问题的重点么, 重点是 是不是 前提可以论证被前提得两个东西是相同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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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72.*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附和那位版友的说法,借用鲁迅的观点说的是一类现象,根本没特指谁,更没有涉及你和你发表的内容。你跑来对号入座才是脑子人品都有问题。
是, 今天遇到一个满嘴喷屎的人,你不要对号入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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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72.*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附和那位版友的说法,借用鲁迅的观点说的是一类现象,根本没特指谁,更没有涉及你和你发表的内容。你跑来对号入座才是脑子人品都有问题。
那位同学是愤青,你又不像愤青,多说几句,扰了你兴致,抱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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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72.*
嗯,你弄错的地方都不是重点。核心还是巧立名目,重复收钱。为了对上路车辆管理和收税,才有的车牌,把车牌再单独收税,不如收些车架号使用税,发动机号使用税,车辆所有权证使用税……按年收太麻烦,建议一次性缴100年的……
【 在 philo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叫个人所得税 还是叫工资税 是问题的重点么, 重点是 是不是 前提可以论证被前提得两个东西是相同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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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你弄错的地方都不是重点。核心还是巧立名目,重复收钱。为了对上路车辆管理和收税,才有的车牌,把车牌再单独收税,不如收些车架号使用税,发动机号使用税,车辆所有权证使用税……按年收太麻烦,建议一次性缴100年的……
巧立名目呢 感觉有点牵强哈
不过前面主要论证还是这不算重复收费哈。 北京现在车多,较多拥挤,车牌可以当传家宝代代传,本身有很大不公平。现在国家又要刺激经济,又有点不敢继续催生房地产,是不是要到汽车上,以及后续膨胀之后怎么处理,我到觉得这个方案不失为解决一个问题的方案,本身对政府管理又有益,可能可以考虑。
第三关于100年的问题,我觉得现在直说了一个一,就引出一个极端,也不合理,手机座机费 也没听过一收100年的,太极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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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72.*
太玻璃心了,泛指一种现象就惹着了,发飙了……哈哈
【 在 philo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 今天遇到一个满嘴喷屎的人,你不要对号入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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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我回复别人,附和别人,咋还被打入另册成了愤青党另类了?因观点被打成一党……似曾相识……
【 在 philo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位同学是愤青,你又不像愤青,多说几句,扰了你兴致,抱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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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建议权,为啥极端?收100年是一次性收取的意思,是基于效率考虑。
因其他原因,限制车辆功能实现(上路时限),反而成了重复收税理由?
车牌与车辆都是同一事物事实上不可分离的物权整体,车辆功能体现的一部分,车牌本身也是上路功能体现,就算巧立名目的话,也该在上路功能之外收取更合乎逻辑,我建议稍微要点脸,从车辆其他功能着手建立收税明目,为什么不行?
【 在 philo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巧立名目呢 感觉有点牵强哈
: 不过前面主要论证还是这不算重复收费哈。 北京现在车多,较多拥挤,车牌可以当传家宝代代传,本身有很大不公平。现在国家又要刺激经济,又有点不敢继续催生房地产,是不是要到汽车上,以及后续膨胀之后怎么处理,我到觉得这个方案不失为解决一个问题的方案,本身对政府管理又有益,可能可以考虑。
: 第三关于100年的问题,我觉得现在直说了一个一,就引出一个极端,也不合理,手机座机费 也没听过一收100年的,太极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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