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始终坚持故意撞车的负全责,不论此前交通法范畴内的是非
路权都不管不顾了? 其他的权利又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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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30.4.*
没有路权,你能安全上路?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跟安全相比,所谓路权算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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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30.4.*
没有路权不觉得会更安全。 不要脸,不要命的体量不小哦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跟什么比,路权跟生命安全相比,微不足道,这是法学专家观点。绝对化路权,是极端自私,漠视安全的遮羞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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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30.4.*
这就开始使用上“造谣” 问题都只能有唯一思路? 路权也是为了保障安全,冲突情况下安全大于路权没毛病,但安全更主要得靠规章制度和自己去保障,难道靠人去施舍? 仅仅强调安全,像那个雷克萨斯女?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权跟安全冲突的啥时候,安全优先,这可以造谣成不讲路权么?路权跟安全冲突的时候,因一己之私下,绝对化所谓路权,漠视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无耻,不要脸,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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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30.4.*
自己去看看你收造谣前的片段
简单的讨论,直接说造谣? 前边说过你不要路权? 不要随便扣帽子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要路权?你不是造谣是什么?你既然知道路权是保障安全的,路权与安全冲突的时候的价值判断与选择是什么很难问题么?安全是交规的最首要目标,路权概念只是交规的组成部分(依据交规引申出来的概念,具体为道交法第三十八条,而且我国任何法律中均无路权字样,我国也是成文法体系。),交规同样规定任何时候确保安全驾驶,避免事故,这是其他交规的前提和基础,为什么要抽离这些,单纯去绝对化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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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30.4.*
路权是用来保障道路安全重要一环。观点明确,不要单纯讲安全,不顾路权。 如果为了我的安全,侵犯你的安全,谁的安全更大,反过来谁的又更大? 以你乱扣造谣帽子的习惯,无论情况如何,一定自认为你的大吧。 还是你自己对着镜子多抽几次,看能不能抽醒。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和是不是造谣有什么关系?我说过不要路权么?你回帖批驳不要路权,是想自己抽自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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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82.21.*
首先,还在回复是因为你乱扣帽子‘造谣’。 不带任何对人攻击的讨论,为什么是造谣,请解释。如果你认为被针对也请自便。
其次,一切为了道路安全是没错,不管是礼让,路权,还是其他都为了安全也没错。这些得实施,得落地吧。 一切为了安全这种空话有用吗? 能细化实施的,且能避免很多事故的路权比空洞地喊‘确保安全是一切交规的前提,是基础,是交规首要目的,这是底线’要强上不少。
划分责任,且用你的安全高于路权论来告诉大家如何实施? 对于不一致想法都要喷上几桶口水的人,也只能多敲坏几个键盘吧。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权重要,和确保安全与之相比更重要丝毫也不矛盾。安全高于路权,也并不是单纯讲安全不顾路权。另外什么叫单纯讲安全?确保安全是一切交规的前提,是基础,是交规首要目的,这是底线。你深文周纳,是不是又要说单纯讲底线?怎样才是不单纯讲安全呢?在什么情况下,什么其他价值高于安全?
: 不要路权是你提出来作为靶子的,我没说过的话,你提出来,不是造谣就是自己抽自己。这不依赖于你承认不承认。
: 最后,你无法否认安全高于路权,又弄出个什么你的安全,我的安全概念,贻笑大方,安全是财产么,是有所有权的么?这种对抗撕裂的思维也真够奇葩,不确保安全行驶,出了事故,你或者谁反而可能更安全了?你脑子里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道路交通参与者之间是协作关系,不是你死我活对抗关系,尽力避免事故方面,在安全利益上是一致的(发生了都不会更安全,反之谁都不会更危险),只有必然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才有安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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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30.4.*
继续。。。。。
好好去交警大队看责任如何划分再来纸上谈兵。 当然你可以说他们都是错的,你的主观意识更合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不要路权不是我说的,你非说自己竖起靶子抽自己是么?其次,什么不要脸、不要命之类言辞,觉得不具攻击性也是你的自由。
: 既然承认道交法规定确保安全行驶,那尽力避免事故,落实这个规定,不是实施、不是落地么?落实这些内容,怎么成了空话?路权的概念本来也是不见于道交法(甚至我国任何法律)的原文,这个却需要落实?却更有用,比“确保安全行驶”强不少?这里面的逻辑何在呢?这些内容,是你自己的理解,还是有任何法律依据呢?
: 至于道交法明确规定的内容,到底怎么影响划分责任了,我真不明白。难道你的意思是:这个规定不能用来划分事故责任,是么?如果是,我只能说:首先我尊重你的想法,你有怎么想的自由,但我不支持。其次,司法实践并不符合你的想法,这是个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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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44.28.*
玩得溜啊,扣帽子,喷对方偷换概念,泼脏水。。。 张口就来,乱喷真的不好,空洞的安全口号下处罚通知的有多少?依照侵犯路权的判决案例多少?
浪费口舌 不想好好说,还是大家都打住。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符合某人主观想法的就是错的么?交裁,生效判决那么多,在没有认定所谓故意的情况下,裁决了分担责任,你非要视而不见,决心忽悠到底有任何意义么?更何况你根本也不敢说,认定不了故意就一定后车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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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