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始终坚持故意撞车的负全责,不论此前交通法范畴内的是非
这事和新车次新车被撞索要折旧费一样的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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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5.134.*
中国的交通法目的明显跟你说的相反,保证安全,不确保一定守法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确保安全,尽力避免事故,这不是让。这是一切交规的前提,同样适用于车与车之间。认为确保安全是吃亏,是偏袒这么违法者,这是没有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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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41.*
强行建立联系?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xi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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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7.*
鸡贼的,就必须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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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2.108.65.*
【故意】2个字说的轻巧,怎么判断呢?
实际执法无法操作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发之前,有路权的一方可以合理假设对方一定会让你, 比如看到岔路一辆车冲过来,你可以假定他会停住让行,旁边车道打灯了,你也可以假设他再看后视镜看你的反应,
: 甚至他已经挤过来一半了,你作出防御动作准备从他旁边绕过去,也可以假设他会按照交规让你。
: 但如果违章一方已经出现在那里, 你也不存在反应不及的问题, 却还是故意撞上去,就应该负责,而且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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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1.82.192.*
我就是说的确保安全是第一位的啊……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的交通法目的明显跟你说的相反,保证安全,不确保一定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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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不用强行,法律有利于自己就讲法律,法律不利于自己就讲国情/地区/道德/素质。
【 在 kaelle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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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行建立联系?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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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Nokia 8800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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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现在汽车之间,无责方也吃亏,跟行人之间更是,汽车赔付低得可怜,行人有路权都躲着违章汽车走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就是说的确保安全是第一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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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41.*
确保安全的优先级高于所谓路权。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汽车之间,无责方也吃亏,跟行人之间更是,汽车赔付低得可怜,行人有路权都躲着违章汽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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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你是再说你分不清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么?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什么事情都是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案例多的是。
【 在 Lookers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前边的乱加塞,会有后边的撞车?
: 因果关系都搞不懂,就别大放厥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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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