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对行人闯红如何判定责任的可以看看这个视频
看清楚,是汽车闯红灯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骑车是非机动车,不是行人。
: 现在非机动车闯红灯很多都是非机动车全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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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3.67.*
说的是道理,不是说这个案子非机动车闯红灯了。要是真闯了,非机动车就成全责了。
【 在 MachvPicchv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清楚,是汽车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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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国内一直都是偏向司机,因为大家只看定责,不看赔偿和惩罚措施啊,司机全责代价也低得很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版现在很多司机觉得国内交法、判罚偏向行人。
: 对比新加坡,感觉国内更偏向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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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144.*
为什么在路口就要强行降速呢
正常的路口,绿灯就应该快速通过
见路口就降速是不合理的要求
这涉及的是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不应该因为几个喜欢乱闯红灯的行人而要求全社会为其买单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不撞死行人非机基本都没有刑事责任啊。保险赔钱。不合理么?不是开很快,尤其路口,30迈能撞死的不多,都死人了,很难说开的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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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114.2
就是不合理,全社会降低效率为部分人的违法买单
至于法条,其实并没有写那么清楚。而且,你这种理解也是不符合立法初衷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口慢行,注意观察,怎么不合理?而且,如果有人行横道,通过人行横道区域都要慢行,没有前提条件(比如什么灯),这是法条明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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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114.2
新加坡是个什么人类灯塔么,还是说新加坡路况比北京复杂它解决了拥堵问题么?
为什么要参考一个落后国家的经验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B站 BV1dGBMYnEoD:讲的新加坡案例,里面有律师的分析。:感觉新加坡对机动车要求比国内高的多。:这个案子里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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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
法条还写了,红灯停。绿灯行。行人闯红灯就是大错误
你就选择性理解而已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觉得没意义,法条不是文盲都看得懂,扯理解是啥意思?这是谁理解的问题么?
: 道交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枉顾法条明文规定的唱什么全社会,立法初衷之类的高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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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114.2
怎么不引用日本美国的案例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B站 BV1dGBMYnEoD
: 讲的新加坡案例,里面有律师的分析。
: 感觉新加坡对机动车要求比国内高的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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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35.11.*
机动车不走斑马线,难道从斑马线上飞过去?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斑马线叫人行横道,本来就是只让行人走。不是行人的统统不能走。
: 非机动车好歹还能推行,机动车直接禁止走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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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20.*
按照现行交规,好像没问题:过人行横道需要推行;机动车闯红灯更是严重违法。两者都有错,但是前者和后者同等责任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现行交规没有明确规定重要程度。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记得很清楚啊,本版以前有人来问亲戚出了车祸的问题。
: 老人骑车走人行横道过马路被闯红灯汽车撞伤,责任划分是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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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