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贵版居然还有这么多司机认为黄灯通行违法
公案部部令没有任何超出法律内容,你根本毫无依据,以凭空臆断奇葩认知胡扯,这也是造谣行为。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一上来就断定公*安*部*100问原文没有任何超出或违反法律的内容的行为,简直令人笑掉大牙。在我反复提醒你的情况下,还依然如此认定,法盲加文盲的本质暴露无遗了
: 22楼|lvarez|2025-06-09 09:24:17|展开
: 回复|发信|转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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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9.*
你造谣公案部部令规定禁止黄灯通行,打滚也没用。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盲,你说的跟我说的有一毛钱区别吗?连文字都看不懂,你反驳个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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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9.*
FROM 114.246.239.*
亮时是个时间段(亮时概念根据道法实施条例38条内容,只要不是文盲都明白不时亮起时,不是时间点,是时间段),这个时间段内达成已越过停止线状态的,可以继续通行,这个时间段内未达到已越过停止线状态的,不能通行。有任何问题么?
【 在 swimin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这个法条
: 从绿灯、黄灯、红灯的描述可以看出来
: 亮时,指的都是亮这个状态时,而不是从暗到亮的转换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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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9.*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
“xxx规定遇路口时应减速”,对“路口”有加任何前置条件么?原文哪里引述了道交法关于路口减速的情形?没有任何前置条件,你怎么脑补出下面这一堆来的?靠文盲的想象力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再怎么打滚也是文盲抬杠,原文说得清楚引述道交法规定的路口减速的情形,怎么会有超出法律规定内容?原文也没有说所有路口均需减速,是根据道交法应减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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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3.176.*
别东拉西扯,100问说道交法要求“机动车遇路口减速”,按道交法过有灯无人行横道路口要不要减速?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案部部令没有任何超出法律内容,你根本毫无依据,以凭空臆断奇葩认知胡扯,这也是造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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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3.176.*
我贴的版主的置顶,你怎么不回复啊?
你才是活在你自己的梦里,不想看的就装看不到,对吧?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别人都在逆行,只有你是人类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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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29.34.*
黄灯时间段过去就是红灯,红灯本来就禁止通行,需要你脱裤子放屁在讲黄灯的条文里重复一次么?你当群众都是你这样的文盲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亮时是个时间段(亮时概念根据道法实施条例38条内容,只要不是文盲都明白不时亮起时,不是时间点,是时间段),这个时间段内达成已越过停止线状态的,可以继续通行,这个时间段内未达到已越过停止线状态的,不能通行。有任何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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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3.176.*
当然,你这种无赖嘴脸是非常符合你向来表现的,一点都不出奇。只有某些金玉其外没脑子的才会选择跟你站一边,可以说是臭味相投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再怎么打滚也是文盲抬杠,原文说得清楚引述道交法规定的路口减速的情形,怎么会有超出法律规定内容?原文也没有说所有路口均需减速,是根据道交法应减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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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3.176.*
你那个早八百年都回复过了,你是不是有健忘症啊?有病要去医院,不是上网找虐,小心又憋出别的毛病来。
【 在 ju0415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贴的版主的置顶,你怎么不回复啊?
: 你才是活在你自己的梦里,不想看的就装看不到,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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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143.176.*
逻辑上就是错的,怎么可能跟绿灯通行没有区别呢!没区别,那要黄灯干什么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国本来就没有判例法制度。但是通过这个案例可以获知两个信息:最高法倾向于认为黄灯通行不违法,执法机构没有处罚黄灯通行的权利。不违法的行为当作“过错”处理,跟最高法对道交法的理解是相悖的。
: 所以涉及黄灯通行的事故,跟绿灯通行没有区别。你可以说司机过人行横道没有减速,可以说司机没有注意观察,但不能说司机黄灯通行所以应该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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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