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那些客观素质帝,来帮前车找个突然停车的上佳理由吧,封闭桥梁道路,无岔路口,车流速度都五六十,他的车比较慢,不然中间车也不会闪他,闪他的视频行车记录仪里看的很清楚。他行驶过慢在先,别人闪他,他路怒刹停,有人说我贴标签素质差。你来找个理由?前车老头自己说他超速了,减速,我们怼回去了,我说限速是0吗,要减到0?你来找一个好的
有人说有个3s停车的法条,我又看了一下视频,前车6s时刹车灯亮起,8s前车刹停,中间车紧挨着前车刹住,我追尾是9s,这个算吗?
是啊,所以我在论坛讨论,论坛主要还是以讨论合理性为主,我没说让交警必须判前车全责,我只是在讨论,是否那样更合理
但是所谓高职,自以为自己对交规理解多精确,视角有多客观,不考虑实际情况,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平时开车都车距拉的很大,慢悠悠在路上散步,车速低于车流速度,车距大于车流平均车距,这就是高水平开车法?比旁边的大,比车流速度慢是所谓安全第一,旁边就没车变道进来,他们的后车就不嫌他慢而变道,越多的变道越容易事故,我是搞不懂他们的视角
行车记录仪很清楚,其他车辆都是速度相对均衡,车距也差不多,旁边车距比我还小,人家都正常行驶通过了
这辆车突然刹停,是事实,有的人还说我贴标签
三车追尾,我是最后面那辆,前面两车都有行车记录仪,事故经过是在桥上行驶速度五六十,因为前面车行驶慢,中间车闪灯,前面车路怒,直接一脚刹停,中间车刹住了,我没刹住追尾中间车,当时小雨,路面湿滑。
前车老头是个sb,交警判我主责,他次责,他还不接受,他说他停下又没有错。这事不能按他危险驾驶来处理?
这事我越想越觉得亏,前面两车搞事情,在桥中间直接刹停,反而我的车损失最大,责任也最大,申诉有希望吗?前车无故刹停,路怒,才是事故主要原因。这样的规则,不是对路怒症有利,对我反而不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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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verterans FROM 202.107.201.*
FROM 202.10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