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道的说法就是东施效颦而已,规则其实很简单,就是在高速公路上优先使用右侧车道,这是写在德国法律里面的。车流量大还要空出个超车道,那是有病。
【 在 zxf 的大作中提到: 】
: 1、这么做相当于空出一条车道,降低了内侧车道的利用效率,显然是低效的。
: 2、以两车道为例。留出超车道的规则下,每次超车会产生两次变道。取消这条规则呢,平均每次超车会产生0.5次变道。所以留出超车道的规则会造成4倍的变道次数,而高速上绝大多数事故都是因为变道引起的,所以这不仅是低效的,还是不安全的规则。
: 高速治理,在于减少肉车和超速等不安全、不文明的驾驶行为,而不在于照搬西方教条。拿肉车问题来说,摄像头查超速,也必须查低速,然后要提高最低限速,例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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