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知自己行为可能造成重大伤害,但因“过于自信”(认为行人会走开)实施倒车
如果死人了,就是过失杀人罪
(2)应属于紧急避险。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对是实害人的,不能对汽车;紧急避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因与侵害相当,由于侵害是对人身安全,因此无上限。不存在需要赔钱的说法,如果造成的是第三方财产损失,可以考虑予以经济补
(3)车速缓慢,不构成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必要条件,(一是车速有可能突然一脚油门加速,二是,车速低,同样可以撞死人。倒车撞死人的例子很多,包括溜车的,都是车速很慢)
真行不懂,版上的一群人都不懂法律基础么,都上个大学吧?大一的法律基础课肯定讲了,(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过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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