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是这么搞的,停车费收入明细公布,用来抵扣全体业主的一部分物业费。比如说本来每平米应该交2块,停车费物业收走以后,大家只需要交1块5就行了。中间这差价5毛相当于停车的人给承担了。你应该去调查一下停车费都去哪里了,干啥了,再来下结论是不是全体业主都收益了与否。
【 在 tsa3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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