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心底,我是愿意支付些医疗费用,毕竟一个小区的,有动物受伤,也表示慰问。但是沟通几次,每次都是高高在上,让我说赔偿金,说完又不满意,而且话里话外我都有很大责任,这个是我接受不了的。如果认了全责,相当于我就认可了她的看法。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方不是交通责任主体,但如果自认单方责任的话,可以看做是你这个主体单方造成了车辆财产损失,如果没有人有异议(当事人),交警可以这样出具交裁,方便事故损失索赔。如果你不认可,那同样无可厚非,诉讼仲裁等解决赔偿责任。如果你有信心,当然可以选择后者,选择前者也是保险公司全陪,也没有经济损失之虞,但是道理上有些助长养狗人错误认识,其实这种大概率是养狗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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