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安全通过这是兜底条款,方便裁量的空间。你理解安全是不会撞死人,无任何依据。事实上,这是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其他车辆理应避让,确保安全的责任与普通车辆不同而已。
最后,所谓普通车撞到违停车辆全责,既无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仅仅是基层交警执法水平低下,机械懒政造成的普遍误解,也就是所谓动车全责,不动车无责。
【 在 chenjy 的大作中提到: 】
: 版上常见的误区是,拿着道交法里说消防车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过”来说事,仿佛不安全的时候就是消防车全责似的。
: 然而道交法从来没说过不安全就禁止通过,确认安全的范畴也是模糊的,消防车确认只会把你车撞坏不会把人撞死,也可以说是安全的。
: 最简单的,在消防通道上违停的车辆,普通车去撞是自己全责,消防车撞了是违停车全责。
: ...................
--
FROM 114.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