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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我始终坚持恶意加塞的负全责,要遵守交通法
bashen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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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6 1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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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是法官,检察官,警察的工作,而且多数时候很好界定,有行车记录仪,有摄像头,大多数行为是否主观故意一目了然。剩下少部分界定模糊的,就看裁定者的主观偏向了。
但是,不管怎么偏向,理解一下这个说法:
拿起法律的武器
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让你拿法律作为武器去
进攻
以获得额外的“合法权益”, 任何法律体系都不会
无限放任
借助法律规则故意损害他人的行为。
【 在 f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故意、明显故意这个太模糊了,还是要有明确界定条件才好。
--
FROM 111.2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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