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混淆了剐蹭事故本身的因素。发生剐蹭事故的直接双方是两辆车,事故判责应该只看两辆车造成剐蹭的行为。你说的狗、手机支架、副驾是影响其中一方正常行驶的因素,不是事故的直接因素。不管是狗、手机支架、副驾影响了你的驾驶行为造成事故,你肯定有责任。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觉得停车场车位以外的位置停了车(什么位置其实不重要)是事故的原因,就是用的必要条件判断,推理如下——如果违停车停在车位上(也就是没有停在发生事故时违停的位置),那么开车的人就不会蹭上它——因此事故就不会发生。
: 用这种推理方法,不能说毫无道理,但是事故的原因会变得复杂,因为如果用必要条件,那导致事故的原因会很多,随便假设几个个,突然闯过来一只狗,为了躲避狗急打方向撞上违停车;质保期内的手机支架突然损坏导致手机掉落卡住油门,撞上违停车;来个极端点的,副驾驶坐的朋友突然发疯抢夺方向盘,导致撞上违停车。以上几种情况,如果用必要条件,那么狗主人,手机支架生产商,副驾驶的朋友都要承担撞车的责任?事实是车主开车撞上去的,那就是车主的责任。而违停车和上面举那几个例子性质是一样的,只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必要条件不能成为判定责任的依据。
: 判断事故要用充分条件,司机开车撞上去或者蹭上去的,那就是司机的责任。至于违停车、狗主人,手机支架厂商,发疯的朋友,他们的责任另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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