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理性讨论。
不过我觉得你第三点没有讲清楚。
我也支持车让人,毕竟司机在这里没有风吹日晒。但是我步行的时候, 并不会觉得我有优先权,宁愿人车双方配合,谁先走更“顺”就让谁先走。
【 在 VincentGe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来回答一下你这个想法,这个问题我也想过。
: 首先要承认的是,路权是所有人的权力,驾驶汽车是路权的一种表达。
: 第二点是,路权的争夺是人与人的,不是人与车的,汽车没有权力,此时是驾驶汽车的人与人的争夺路权。
: 第三点是,对于路权的争夺,如果两方是平等的,那么责任是相同的,如果两方是不等的,则责任是不同。如果一个人期望驾驶汽车,那么他应当有礼貌的让行人先行,不仅仅是因为在路权的争夺上,汽车是强势方,而且是因为汽车挤占了行人的空间。道路的修建是全民共担的,但行人并没有享受到,所以有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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