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其实是我特别疑惑的一点。车本身所有权属于车主,毫无义务,他们可以主张财产权。
但是违章停车,把车停在禁停区域,这不是典型的对自己的财务不当保管么?就像自己的买了个蛋糕扔大街上,被路人踹了一脚,蛋糕散了,这个能主张财产侵害么?
我觉得,针对违章停车最大的法律困境就是所谓财产所有权的问题,自己的车自己保管好,违章停车,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还可能造成道路资源浪费等等,本质上能否认定车主自身放弃对车子的所有权,所以在违章停车存续期,其车辆所受的损失不能再主张财产侵害,而应该看成是对自己财物不当保管造成的后果,民事责任上应该自己承担吧。
这个逻辑理顺了,很多关于违章停车的社会矛盾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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