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只能认”就是不讲理。就算事发路段真有这个传说的15限速,也需要证明15可能避免事故,超过15才能追责。否则如果时速1公里也一定会压过去,就像停车场车轮下趴着个野猫,那让超速为死亡的发生负责就是诬赖,并且让真正的凶手孩子爹逃脱法网,以后很多人会效仿。
【 在 luoxiaoyi 的大作中提到: 】
: 司机违规上路在人车密集情况下超速驾驶(施工车辆限速15非开放道路),制造了超过正常水平(只有施工车辆可以在15以下行驶)的危险环境,这当然是对事故有很大的贡献了,
: 而且明智是非开放道路(绕过路障从草地小路上钻进来),出了事只能认,这是标准的明知有风险自以为可以避免,标准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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