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照片看,电瓶车在路口处已经逐渐越过了车道线,“侵入”了你的车道。双方在人行横道线处剐蹭,该处没有车道线。
他在前,你在后。剐蹭的虽然是后视镜,算追尾。
只要对方不是故意碰瓷的,判你全责应该问题不大。
因为后车超越前车,有谨慎的义务。
他侵入了你的车道的延长线,你开在路中也不能保证不剐蹭。
【 在 chocolateXZ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年流年不利呀,中秋和 同向并行 电瓶车剐蹭。交警判我全责,我想请大家看一下,听听大家意见。
: 图1到图3是剐蹭前,剐蹭对象是右前电瓶车;图四是剐蹭前大概零点几秒(基本看不见被剐蹭的人);剐蹭时行车记录仪已经拍不到被剐蹭人。
: 其它说明:(1)非常明显的剐蹭点是后视镜。(2)图1放大可看出电瓶车压双方的白线;(3)视频上感觉是电瓶车有超另一电瓶车(或者有左转企图),但按交警说的同向并行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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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szqzzzf FROM 112.4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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