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你去改国标,要么你同时亮就是违法。
我上面也说过,对于司机来说,方向灯同时亮比灯灭视同没有更好理解。
但是图上这种左转方向灯绿、对向直行灯也绿,完全是小学生水平。这个不是国标的锅。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不管你这个理解,还是国标含义,都和对向车道信号灯没有关系。
: 其次,部分路口可以根据道路使用习惯调整信号灯逻辑,例如左转灯常与圆灯同步,但这种情况属于局部优化措施,非普遍规则。部分城市试点采用智能交通系统,根据车流量动态调整信号灯时长,可能实现直行和左转灯的同步变绿,是很常见的情况。这属于特殊通行原则,与国标描述的独立控制原则并无谁违反谁的问题。且,信号灯组合不影响通行优先级。
: 僵化理解国标规定,试图否定更先进的控制方式——自适应控制和智能交通合理性,可行性,是比较无聊的。事实上,可以根据路面安装的感应器、摄像头反馈的信号判断车流量,及时调整是现代大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普遍趋势,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设计理念是以人为本,更加人性化,红绿灯的设计也在不断进步,采用更加智能化的控制方式,以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和安全性,不是说某个国标定义了独立控制原则,就否定本已存在的特殊规则合法性。更不是可以用国标规定不包含的内容,来抬路口通行优先级的杠,成为自己不注意安全,避让优先级更高的通行车辆的借口,把锅甩给别人说信号灯不合理,毫无意义,该承担责任还得承担责任,出了事故死伤损失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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