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在设置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的通行权不应冲突。
此条文内容包括了所有方向的交通流,自然包括对向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你不妨理解一下,说说不要紧,法定地位是什么,国标是否属于法律?
: 其次,国标根本没有涉及对向信号灯,这个事实你承认么?你承认不知道还扯什么国标,不承认为啥不敢明说?你觉得合不合理,没人有兴趣,不要造谣什么违反国标了,违反法律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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